发明名称 摄影设备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摄影设备。数码相机(1)具有:范围控制部(11a),其根据对变焦镜头的变焦操作进行变焦控制,使得在预定变焦区域内进行电子变焦,在超出预定变焦区域时进行光学变焦;以及显示控制部(11b),其在检测出被摄体跟丢时,对显示画面(18a)的显示进行控制,使得摄像元件的摄像范围中的变焦范围外的图像显示在显示部(18)的显示画面(18a)上。
申请公布号 CN102404506B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7.06
申请号 CN201110273097.X 申请日期 2011.09.15
申请人 奥林巴斯株式会社 发明人 野中修
分类号 H04N5/232(2006.01)I;H04N9/04(2006.01)I 主分类号 H04N5/232(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代理人 李辉;于靖帅
主权项 一种摄影设备,其在摄像元件中接受通过了可变焦的镜头的光,对被摄体进行拍摄,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影设备具有:变焦控制部,其根据对所述镜头的变焦操作进行变焦控制,使得在预定变焦区域内进行电子变焦,在超出所述预定变焦区域时进行光学变焦;显示控制部,其在检测出所述被摄体跟丢时,对显示部的显示画面的显示进行控制,使得所述显示部的所述显示画面从显示变焦范围内的图像切换到显示变焦范围内的图像和所述摄像元件的摄像范围中的当前的变焦范围外的图像;以及运动判定部或变焦操作部,其中,所述运动判定部判定所述摄影设备的振动或者动作,所述变焦操作部用于进行所述变焦操作,当所述摄影设备被设定为将所述被摄体设为“月亮”的摄影模式时,所述显示控制部在根据所述摄像元件的所述摄像范围的图像中央部的色彩变化的有无检测出所述被摄体跟丢的情况下,将从所述摄像元件的所述摄像范围的图像中心切出了包含所述“月亮”图像的范围的图像显示在所述显示画面上。
地址 日本东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