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监听”的通信用户、通信方法和具有可“监听”的通信用户的通信系统
摘要 一个作为通信系统的被动用户并且不具有自己的发送权的通信用户(S32-S34),却可以“监听”所有的通信过程且仅接收那些也指定给它的、根据配属给数据(D)的目的标记可以确切地识别出的数据(D),根据本发明可以增强其功能,使之另外还可以接收那些其目的标记(T)和源标记(S)与在根据本发明对其功能进行强化的通信用户(S32-S34)中设置的过滤表(F)的表目(FT、FS)一致的数据。
申请公布号 CN1244266A 申请公布日期 2000.02.09
申请号 CN98801971.X 申请日期 1998.01.28
申请人 西门子公司 发明人 冈特·斯坦德尔
分类号 G05B19/418 主分类号 G05B19/418
代理机构 柳沈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侯宇
主权项 1.一种可“监听”的通信用户(S32-S34),用于与工业控制的总线系统(B),尤其是用于与具有存储器可编程控制的总线系统(B)连接,-其中一个在总线(B)上传输的数据(D)具有至少一个目的标记(T)和一个源标记(S),-其中该可“监听”的通信用户(S32-S34)具有一个自己的标记(K),-其中为可“监听”的通信用户(S32-S34)设有一个具有至少一个表目的过滤表(F),该表目分别带有至少两个参数(FTx、FSx),-其中第一个参数(FTx)是目的标记(T),-其中第二个参数(FSx)是源标记(S),-其中一方面只有当数据(D)的目的标记(T)与其自己的标记(K)一致时,可“监听”的通信用户(S32-S34)才对数据(D)进行接收并且-其中另一方面只有当数据(D)的目的标记(T)和源标记(S)与过滤表(F)的表目的相应参数(FTx、FSx)一致时,可“监听”的通信用户(S32-S34)才对数据(D)进行接收。
地址 联邦德国慕尼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