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传动轴及后端变速功能之脚踏车
摘要 一种具有传动轴及后端变速功能之脚踏车,系指其脚踏车之踏板传动动力以无链式之齿轮传动,而其所有传动装置均系隐藏于外管体之内,传动装置将动力传递至脚踏车后轮之轮毂内时,轮毂内设有变速装置,得为控制装置由缆线控制或切杆控制变速,使其传动装置之动力经由变速传至轮毂,带动后轮作省力慢速或高速转动,进而使脚踏车得以安全且美观、省力或高速之行进效果者。
申请公布号 TWM296825 申请公布日期 2006.09.01
申请号 TW095203715 申请日期 2006.03.07
申请人 郑晴玉 发明人 郑晴玉
分类号 B62M17/00(07) 主分类号 B62M17/00(07)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1.一种具有传动轴及后端变速功能之脚踏车,系包含有:一车架,该车架设有外壳结构,以外壳结构组入隐藏传动装置;一传动装置,连接曲柄设有连杆、前齿轮,传动装置并设传动杆,传动杆之前传动齿轮与前齿轮啮合,传动杆之后传动齿轮与入力齿轮啮合;一变速装置,由入力齿轮、心轴、第一离合器、弹性元件、第二离合器、大齿盘及齿轮组所组成,大齿盘及齿轮组各设有棘齿块,而后轮轮毂内周设有两棘齿部,变速装置装设于后轮轮毂内;一控制装置,拨控推杆或推管推顶迫抵块迫抵第一离合器改变位置,据以使输出速度改变为省力慢速或快速。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传动轴及后端变速功能之脚踏车,其中该控制装置为钢缆拉动控制件,并控制件之曲面改变摆臂位置,摆臂摆动拨动推杆或推管者。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传动轴及后端变速功能之脚踏车,其中该控制装置为脚踏车之后轮轮毂一侧设二拨杆,以拨杆拨动改变推杆或推管位置,使变速装置变速。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传动轴及后端变速功能之脚踏车,其中该齿轮组设有侧边齿、大径齿轮组与小径齿轮组,以啮合位置变化转速。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传动轴及后端变速功能之脚踏车,其中该第一离合器设大径齿、内圈齿与外圈齿。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传动轴及后端变速功能之脚踏车,其中该第二离合器设具大径齿与小径齿。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具有传动轴及后端变速功能之脚踏车,其中该大齿盘设大径齿与小径齿。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系本创作脚踏车之立体外观示意图。第二图:系本创作脚踏车之传动装置立体分解示意图。第三图:系本创作之变速装置平面示意图。第四图:系本创作之控制装置展开示意图。第五图:系本创作之变速装置立体分解示意图。第六图:系本创作之轮毂立体示意图。第七图:系本创作之其一传动状态剖面示意图。第八图:系本创作之另一传动状态剖面示意图。第九图:系本创作之又一传动状态剖面示意图。第十图:系本创作之控制装置另一例剖面示意图。
地址 桃园县中坜市振兴街123巷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