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经过卫星传送要求的视频序列
摘要 本发明涉及经过卫星传送要求的视频序列,尤其是音乐视频片段的方法。为了简单地实现以各个授权接收机上的极好质量安全地传送要求的视频序列并具有较小的传输路径负载,从而有较少的传输费用,计算机(1)被提供一个接收机专用标识(4),视频序列(5)在一个包交换数据服务中被提供给卫星接收机(13)并被存储在计算机(1)的存储单元(14)上,计算机(1)包含一个MPEG-2解码器(15),它用于实时解码表示视频序列(5)的MPEG-2文件为视频信号(18),在有优点的实施方案中实时解码仅能用视频服务提供者专门重现软件(16)完成,并且借助视频服务提供者专用密钥(17)实时完成MPEG-2文件的解密,而不存储不加密的视频序列(5)。
申请公布号 CN1312981A 申请公布日期 2001.09.12
申请号 CN99809423.4 申请日期 1999.07.30
申请人 CM大众媒体两合公司 发明人 雷恩霍尔德·盖林;阿莱恩·伯托尼;约翰尼斯·梅特勒
分类号 H04B7/185 主分类号 H04B7/185
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代理人 李德山
主权项 1.通过卫星将要求的视频序列传送给接收机的计算机(1)的方法,接收机在视频服务提供者(2)那里预订,它与一个卫星接收机(13)连接,其中视频序列(5)按MPEG-2标准编码,其特征在于,-计算机(1)被提供一个接收机专用标识(4)以进行计算机支持的接收机识别,-在卫星发射机(8)的包交换数据服务中视频序列(5)作为数据(10)被分到各个包(9)中,并且经过卫星(12)送给卫星接收机(13),并且通过基于包(9)的标题信息(11)的接收机专用标识(4)的授权检查,视频序列(5)被存储在计算机(1)的存储单元(14)中,此外事先在预订时检查和/或准备好存储所需的存储容量,-计算机(1)包含一个MPEG-2解码器(15),用以实时地把描述视频序列(5)的MPEG-2文件(7)解码为视频信号(18)。
地址 德国科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