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诱捕大小老鼠之陷阱
摘要 一种诱捕大小老鼠之陷阱包括一安装于二件式外箱内之标准捕鼠器。该标准捕鼠器包甘一通过外箱一部份之弧形上壁上之切口凸出之凸片,允许人们由外箱外面扣上捕鼠机。外箱之第一部份予以铰接至外箱之第二部份,因而外箱可便于打开以丢弃捕鼠器内所捕捉之大小老鼠。外箱掩蔽已扣上之捕鼠器俾增加其安全性,同时允许将捕鼠器排空,而无触及其内所捕捉之大小老鼠之危险。
申请公布号 TW221324 申请公布日期 1994.02.21
申请号 TW082206925 申请日期 1992.08.12
申请人 瑞吉公司 发明人 艾伦,奈尔.伯克;克瑞格.E.卡拉辛
分类号 A01M23/24 主分类号 A01M23/2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巿敦化北路二○一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捕鼠器机构及外箱之组合,其中捕鼠器机构位于此外箱内,该组合包含:关于捕鼠器机构:一弹簧偏压之撞击元件包含一撞击杆及一扳扣杆,该扳扣杆相对于撞击杆凸出成一角度;以及一触发构件位于接近撞击元件并配置于与一诱饵支座靠近;以及关于外箱:一第一外箱部份附着至基座并包围捕鼠器之一部份该第一外箱部份上有一切口,扳扣杆之一部份延伸通过此切口,以供在外箱外面施力将捕鼠器机构扣上;一第二外箱部份其上有一孔,老鼠可通过此孔进入外箱;以及用以安装第二外箱部份以供相对于第一外箱部份及基座移动之装置,因而第一外箱部份由第一位置移动至第二位置,在第一位置第二外箱部份与第一外箱部份合作以完全包围捕鼠器机构而第二外箱部份之开口位于靠近触发构件,在第二位置基座接近触发构件之一部份露出,因而使撞击元件向扳扣位置旋转,而第二外箱部份在第二位置,可藉以由捕鼠器除去死老鼠。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其中第一外箱部份及第二外箱部份具有与基座间开之顶壁,以及其中第二外箱部份予以沿该二外箱部份顶壁合会处之枢轴线铰接至第一外箱部份。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组合,其中第一外箱部份上之切口为在其顶壁上,以及其中在捕鼠器机构上之占片延伸通过切口以供扣上捕鼠器机构。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组合,其中第一外箱部份包括有一弧形上缘之侧壁,而顶壁有一弧形表面,弧形切口为形成于其上。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其中第二外箱部份可自由邻接第一外箱部份及基座俾绕枢轴自由转开,以允许在被捕鼠器机构释放时由外箱丢掉死老鼠。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组合,其中外箱系以不透明材料制成。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其中外箱系以不透明材料制成。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其中外箱系以透明材料制成。9﹒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其中外箱系以半透明材料制成。图示简单说明:图1为捕鼠器机构与根据本创作原理之捕鼠器外箱配合之透视图;图2为图1之捕鼠器机构及外箱之侧视图;图3为图1之捕鼠器机构及外箱之顶视图;图4为图1之捕鼠器机构及外箱之前前图;图5为图1之捕鼠器机构及外箱之后视图;图6为侧视图,部份为正视,示一老鼠正接近一其中有已扣上之捕鼠器之捕鼠器外箱;图7为与图6相似之侧视图示一老鼠松开捕鼠器机构之触发器;图8为与图7相似之侧视图,示往已弹动后之捕鼠器机构;以及图9为透视图,示如何由捕鼠器机构及外箱除去死老鼠。
地址 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