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格栅风门控制装置
摘要 格栅风门控制装置具备构成为使风门打开或闭合的控制部,该风门适合被设置在用于将车辆前方的空气导入发动机舱内的空气导入路中。对第1驱动装置和第2驱动装置进行驱动控制。格栅风门控制装置具备:异常检测部,其构成为根据风门在动作开始后的状态,来检测所述风门的动作异常;和通知部,其根据由所述异常检测部检测到的动作异常,向用户通知所述风门的动作异常。
申请公布号 CN103429451B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8.24
申请号 CN201280012931.2 申请日期 2012.03.13
申请人 爱信精机株式会社;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 发明人 广田功一;浅野喜正;高柳均;野村祐幸;清水辰弥;金崎宏纪
分类号 B60K11/04(2006.01)I;F01P11/10(2006.01)I 主分类号 B60K11/04(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代理人 舒艳君;李洋
主权项 一种格栅风门控制装置,其中,具备:控制部,其构成为对使风门以打开或闭合的方式动作的驱动装置进行控制,该风门适合被设置在用于将车辆前方的空气导入发动机舱内的空气导入路中;异常检测部,其构成为根据所述风门在动作开始后的状态,来检测所述风门的动作所涉及的异常;通知部,其根据由所述异常检测部检测到的异常,向用户通知所述风门的动作所涉及的异常;禁止部,其构成为与所述通知部所进行的通知相配合地进行禁止所述风门动作的控制;存储部,其构成为存储在前一次点火开关处于接通状态的期间的风门的动作记录;第3动作部,其当基于所存储的动作记录而决定为在前一次的点火开关处于接通状态的期间存在所述通知部所进行的通知时,通过将所述点火开关切换为接通来使所述风门动作;以及解除部,其构成为根据伴随所述第3动作部使所述风门动作而所述异常检测部没有检测到所述异常的情况,来解除所述禁止部禁止所述风门动作的动作禁止状态。
地址 日本爱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