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煤焦油沥青的加氢方法 |
摘要 |
一个氢化煤焦油沥青的方法,包括使用一由耐火无机氧化物载体受载的氢化催化剂,协助轻度氢化含有不溶解的甲苯的煤焦油沥青,催化剂是由元素周期素VIB类和VIII类金属元素的金属、氢化物、硫化物等之中选择最少一种;反应条件为200℃至400℃反应温度、20至250kg/cm2·G氢气压力、0.1至10l/l·hr的液体空间速度,和500至2000Nl/liter的氢气对液体比率。 |
申请公布号 |
CN1011592B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1.02.13 |
申请号 |
CN85105609.1 |
申请日期 |
1985.07.22 |
申请人 |
千代田化工建设株式会社;新曰铁化学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冈崎博;古本正史;中村宗和;户河里治;米田则行;吉田晴彦;桥本美树 |
分类号 |
C10C3/02;B01J23/88 |
主分类号 |
C10C3/02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卢新华 |
主权项 |
1.一种将含5-60%(重量)的甲苯不溶物、并含不超过300ppm的喹啉不溶物的煤焦油沥青,转化为一种加氢的煤焦油沥青的方法,包括:在一种承载在耐熔无机氧化物载体上的选自周期表第VIB和VIII族的至少一种金属元素或其氧化物或其硫化物的加氢催化剂存在下,在反应温度为280°-380℃,氢气压力为50-200kg/cm2·G,LHSV为0.1-10 l/l·hr,氢液比为500-2000 Nl/l的条件下进行加氢,加氢催化剂的孔体积不小于0.3cc/g、表面积为50-300m2/g和平均孔径为50-250A,该催化剂含有以氧化物计的15-35%的第VIB和VIII族内至少含有钼的一种金属,该载体主要由氧化铝所形成,其中所说的加氢是在加氢度为0.05-0.35的范围内进行的,该加氢度被定义为在煤焦油加氢前和加氢产品之间的氢和碳的原子比之差,其中所说的加氢能有效产生适合于作为含碳原料使用的煤焦油沥青,该含碳原料具有其部分骨架已经加氢,而多环缩合构型保持不变的含有杂原子和低浓度金属元素的结构。 |
地址 |
日本神奈川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