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摩托车静置时的安全警示方法及装置 | ||
摘要 | 一种摩托车静置时的安全警示方法及装置,其方法包括下列步骤:当摩托车发动后,持续检测油门、喇叭及刹车开关中任一是否动作;若摩托车静置超过第一预定时间后,油门、喇叭及刹车开关中任一并未动作时,发出警示信息,持续第二预定时间;之后,若油门、喇叭及刹车开关中任一仍未动作时,则断电装置中断摩托车的电力供应,直到摩托车的电门开关重新开启为止。本装置包括:摩托车控制装置、安全警示装置、安全警示装置及断电装置;本方法及装置使用安全可靠。 | ||
申请公布号 | CN1294072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1.05.09 |
申请号 | CN99122200.8 | 申请日期 | 1999.11.02 |
申请人 | 光阳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林周正;郭文胜 |
分类号 | B62J27/00;B62J3/00;B62J6/00 | 主分类号 | B62J27/00 |
代理机构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徐娴 |
主权项 | 1、一种摩托车静置时的安全警示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下列步骤:〔1〕当摩托车发动后,利用摩托车控制装置中的中央处理单元持续检测摩托车的油门、喇叭及刹车开关中任一是否动作;〔2〕若摩托车静置超过一第一预定时间之后,摩托车的油门、喇叭及刹车开关中任一并未动作时,则利用安全警示装置发出警示信息,持续一第二预定时间;〔3〕若在第二预定时间之后,摩托车的油门、喇叭及刹车开关中任一仍未动作时,则利用摩托车控制装置中的中央处理单元控制断电装置,以中断摩托车的电力供应而将摩托车予以断电,直到摩托车的电门开关重新开启为止。 | ||
地址 | 中国台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