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记录有个人网路广告制作程式之记录媒体
摘要 【解决手段】附在网页上之现有网路广告(Banner)中,所想要之现有网路广告系变更为操作者所选择之个人网路广告。个人网路广告制作程式系记录待变更网页之网址、现有网路广告、取代该现有网路广告之个人网路广告的影像、及该个人网路广告之连结对象网址。个人网路广告制作程式系监视浏览器,当接收上述现有网路广告时,将上述现有网路广告变更为个人网路广告后才交给浏览器。【效果】在浏览器中,选择上述个人网路广告即可立即阅览操作者所设定之所想要之连结对象网页。
申请公布号 TWI223170 申请公布日期 2004.11.01
申请号 TW091105488 申请日期 2002.03.21
申请人 武藏化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林 芳史;山田 文一;关和治
分类号 G06F17/50 主分类号 G06F17/5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镒珠 台北市中山区长安东路二段一一二号九楼
主权项 1.一种记录有个人网路广告制作程式之记录媒体,系用来将透过网际网路所接收之事先附在网页上之现有网路广告变更为个人网路广告;其特征在于:该个人网路广告制作程式系记录:待变更为个人网路广告之现有网路广告、取代该现有网路广告之个人网路广告的影像、及该个人网路广告之连结对象网址;当浏览器透过网际网路接收上述网页时,在上述浏览器事先输入该网页之资料,且将附在该网页之上述现有网路广告变更为个人网路广告后,把变更后之网页资料交给上述浏览器。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记录有个人网路广告制作程式之记录媒体,该个人网路广告制作程式,系显示具有待变更现有网路广告之纲页,若选择附在该网页上之现有网路广告作为待变更者,则记录该网页之网址、和所选择之现有网路广告在网页上之位置。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记录有个人网路广告制作程式之记录媒体,该个人网路广告制作程式,系显示复数个个人网路广告之影像,若任一个影像被选择的话,则将该影像予以记录来作为取代上述现有网路广告之个人网路广告的影像。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记录有个人网路广告制作程式之记录媒体,该个人网路广告制作程式,系显示复数个个人网路广告之影像,若任一个影像被选择的话,则将该影像予以记录来作为取代上述现有网路广告之个人网路广告的影像。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中任一项之记录有个人网路广告制作程式之记录媒体,该个人网路广告制作程式,系显示复数个个人网路广告之连结对象网址,若任一个网址被选择的话,则将该网址予以记录,来作为取代上述现有网路广告之个人网路广告的连结对象网址。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中任一项之记录有个人网路广告制作程式之记录媒体,该个人网路广告制作程式,系将由操作者所输入之连结对象网址予以记录,来作为取代上述现有网路广告之个人网路广告的连结对象网址。图式简单说明:第1图系表示个人电脑1透过通讯线路连接在网路伺服器3之概略图。第2图系藉由浏览器来显示网页之一例。第3图系就现有网路广告来设定个人网路广告时之流程图。第4图系第2图所示网页之显示用标签表。第5图系把现有网路广告变更为个人网路广告时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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