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系具备形成第1显示面 的第1液晶显示面板; 和向着与上述第1显示面相反侧,形成第2显示面的 第2液晶显示面板; 和导光构件,其具有被上述第1及第2液晶显示面板 包夹的光射出部,与延设于此光射出部且取入外部 光线而导入上述光射出部的光射入部; 上述第1液晶显示面板,系以透过上述第2显示面板 及上述导光构件之光射出部的光线,来被照明; 上述第2液晶显示面板,系以从上述导光构件之光 射入面射入,而于上述光射出部被导向上述第2液 晶显示面板的外部光线,来被照明。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记载之液晶显示装置,其 中,上述光射出部系成为板状者。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或第2项所记载之液晶显示 装置,其中,上述导光构件,形成有将上述光射入部 所射入的外部光线,反射至上述光射出部的反射面 者。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或第2项所记载之液晶显示 装置,其中,取得上述光射入部之外部光线的光射 入面,系向着与上述第2显示面相同的方向而露出 者。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记载之液晶显示装置,其 中,上述光射入面为带状,且沿着上述第2显示面之 一端边缘来配置者。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记载之液晶显示装置,其 中,上述光射入部,具有包夹上述第2显示面而配置 的复数光射入面者。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或第2项所记载之液晶显示 装置,其中,上述第1及第2液晶显示面板的每个,系 分别设有偏光方向互相正交的一对偏光板;上述第 1液晶显示面板之上述一对偏光板之中,设置于上 述第2液晶显示面板侧的偏光板,和上述第2液晶显 示面板之上述一对偏光板之中,设置于上述第1液 晶显示面板侧的偏光板,其偏光方向系互相相同者 。 8.一种行动电话,系具备经由铰链部而可旋转地连 接于本体部之盖部的行动电话;其特征系 上述盖部,装载有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或第2项所记 载的液晶显示装置,而上述第1及第2显示面,分别被 当作上述盖部之内侧及外侧的显示面。 图式简单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