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高尔夫杆头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高尔夫杆头,其包括:一本体,以金属制成,具有一身部及一颈部;一击球构件,以比本体的材质硬的金属制成,具有一面板部及一底部,自面板部底端往后延伸一体成型,击球构件以其周缘与本体的身部固接,面板部的背面及底部的顶面靠近面板部位置均呈悬空状,且底部尾端与身部的接合位置超过杆头底部中线位置而偏向后侧。本发明同时具有软质金属本体及硬质金属击球面板底部的双重优良特性,同时杆头击球面与底部一体成型,使杆头前端底缘能获得良好保护。
申请公布号 CN101376055A 申请公布日期 2009.03.04
申请号 CN200710145828.6 申请日期 2007.08.28
申请人 陈晴祺 发明人 陈晴祺
分类号 A63B53/04(2006.01) 主分类号 A63B53/04(2006.01)
代理机构 北京纪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王燕秋
主权项 1、一种高尔夫杆头,其特征在于包括:一本体,以金属制成,具有一身部及一颈部;一击球构件,以比所述本体的材质硬的金属制成,具有一面板部及一底部,自所述面板部底端往后延伸一体成型,所述击球构件以其周缘与所述本体的身部固接,所述面板部的背面及底部的顶面靠近面板部位置均呈悬空状,且所述底部尾端与所述身部的接合位置超过所述杆头底部中线位置而偏向后侧。
地址 台湾省台中市工业区35路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