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闪光装置,包含:记忆部,储存对应各发光元件且预先决定之特定比率资料;复数色光之发光元件,具有不同之发光色光;以及控制部,对应要求使该复数色光之发光元件发光,同时,依据前述记忆部之特定比率资料,控制发光动作期间之各发光色光的合计发光时间比率。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闪光装置,其中具有利用脉冲驱动使前述复数色光之发光元件发光的驱动部,且前述控制部会利用前述驱动部控制各发光色光之脉冲驱动次数。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闪光装置,其中前述控制部之至少一个发光色光之发光元件的脉冲驱动次数会不同于其他发光色光之发光元件的脉冲驱动次数。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闪光装置,其中前述控制部在前述合计发光时间之比率最大之发光色光的发光元件驱动时间内,会使各发光色光之该发光色光以外之发光色光的发光元件脉冲驱动时序均化。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闪光装置,其中前述控制部会使至少一个发光色光之发光元件脉冲驱动时序不同于其他发光色光之发光元件脉冲驱动时序。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闪光装置,其中具有驱动前述复数发光元件发光之驱动部,前述控制部会针对各发光色光实施利用前述驱动部驱动之复数色光之发光元件驱动时间的控制。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闪光装置,其中前述控制部会要求前述驱动部执行下述动作,连续驱动前述合计发光时间比率最大之发光色光之发光元件,且在该连续驱动时间内,针对各发光色光以时间比率间歇驱动该发光色光以外之发光色光之发光元件。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7项中任一项之闪光装置,其中前述发光元件为发光二极体。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4、6项中任一项之闪光装置,其系使用于摄影机装置。10.一种闪光装置之色光控制方法,包含:第1步骤,对应各发光元件预先决定各发光色光之合计发光时间的比率;及第2步骤,对应要求执行前述复数色光之发光元件发光时,依据前述第1步骤决定之比率,控制闪光装置之发光动作期间的各发光色光之合计发光时间比率。11.一种储存闪光装置之色光控制程式的记忆媒体,包含:第1步骤,对应各发光元件预先决定各发光色光之合计发光时间的比率;及第2步骤,对应要求执行前述复数色光之发光元件发光时,依据前述第1步骤决定之比率,控制闪光装置之发光动作期间的各发光色光之合计发光时间比率。图式简单说明:第1图系本发明各实施形态相同之数位摄影机的方块图。第2图系第1实施形态之MPU的闪光灯控制步骤之流程图。第3图系第1实施形态之三色光LED的驱动时序之时序图。第4图系第2实施形态之MPU的闪光灯控制步骤之流程图。第5图系第2实施形态之三色光LED的驱动时序之时序图。第6图系第3实施形态之MPU的闪光灯控制步骤之流程图。第7图系第3实施形态之三色光LED的驱动时序之时序图。第8图系第4实施形态之MPU的闪光灯控制步骤之流程图。第9图系第4实施形态之三色光LED的驱动时序之时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