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用于制作鞋底的组合物 |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一种用于制作鞋底的组合物,主要由下列组份制成:EVA树脂84%,滑石粉8.4%,氧化锌0.8%,非芬芳族过氧化物过氧化苯甲酰0.8%,发泡剂3.2%,色料2.4%,香精0.4%。本发明用于制作鞋底,可达到彻底消除鞋底材料本身的臭味、改善鞋底气味、长久保持香味的目的,香味大约可保持一年,更有利于环保。 | ||
申请公布号 | CN1171941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4.10.20 |
申请号 | CN02113153.8 | 申请日期 | 2002.06.08 |
申请人 | 福建省泉州正亿实业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郭廷志 |
分类号 | C08L23/08;A43B13/04 | 主分类号 | C08L23/08 |
代理机构 | 泉州市文华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车世伟 |
主权项 | 1、一种用于制作鞋底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原料组份主要包括:EVA树脂 81-85%,滑石粉 8-9.2%,氧化锌 0.7-1%,交联剂 0.7-1%,发泡剂 3-4.1%,色料 2-3.2%,其中,交联剂为非芬芳族过氧化物过氧化苯甲酰,上述各组份含量之和为100%。 | ||
地址 | 362121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洛阳镇北工业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