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数字内容分发资费的提示方法及系统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数字内容分发资费的提示方法及系统,方法为:当消息分发装置接收到用户提交的包含已受版权保护和管理的数字内容的消息以及针对所述用户提交的消息的消息分发请求时,向资费提示子系统提交包含用户提交的消息的嵌入资费指示请求;资费提示子系统接收到包含用户提交的消息的嵌入资费指示请求后,通过查询获得用户提交的消息中包含的所述数字内容对应的资费信息并生成资费提示;资费提示子系统将所述资费提示嵌入到接收到的所述用户提交的消息中,并将嵌入有资费提示的消息返回给消息分发装置;该消息分发装置将嵌入有资费提示的消息发送给目标用户。所述系统至少包括消息分发装置,与该消息分装置连接的用户终端和资费提示子系统。 |
申请公布号 |
CN100456767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9.01.28 |
申请号 |
CN03159566.9 |
申请日期 |
2003.09.23 |
申请人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崔鹏 |
分类号 |
H04L29/06(2006.01);H04L12/14(2006.01);H04L12/56(2006.01);H04L12/24(2006.01) |
主分类号 |
H04L29/06(2006.01) |
代理机构 |
北京同达信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黄志华 |
主权项 |
1、一种数字内容分发资费的提示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步骤:当消息分发装置接收到用户提交的包含已受版权保护和管理的数字内容的消息以及针对所述用户提交的消息的消息分发请求时,向资费提示子系统提交包含用户提交的消息的嵌入资费指示请求;该资费提示子系统接收到包含用户提交的消息的嵌入资费指示请求后,通过查询获得用户提交的消息中包含的所述数字内容对应的资费信息并生成资费提示;该资费提示子系统将所述资费提示嵌入到接收到的所述用户提交的消息中,并将嵌入有资费提示的消息返回给消息分发装置;该消息分发装置将嵌入有资费提示的消息发送给目标用户。 |
地址 |
518129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华为总部办公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