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数据收发信系统、数据收发信方法和电视接收机
摘要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根据应答信息接收设备中准备的通信线路允许容量,进行重发处理。广播装置(140)在广播图像和声音时,将重发信息包括在内进行广播,该重发信息符合各电视接收机与应答信息接收设备(150)之间的通信线路的允许容量,各电视接收机进行基于所接收数字数据的显示,将操作者输入的应答信息发送给应答信息接收设备,各电视接收机在与应答信息接收设备之间不能建立通信时,根据接收的重发信息,进行重发。因而能根据通信线路允许容量进行重发。
申请公布号 CN100376116C 申请公布日期 2008.03.19
申请号 CN00106801.6 申请日期 2000.04.12
申请人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发明人 園田泰之;下地達也;岡村和男
分类号 H04N7/173(2006.01) 主分类号 H04N7/173(2006.01)
代理机构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人 沈昭坤
主权项 1.一种数据收发信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广播数据的广播装置、接收所述数据并利用通信线路发送根据来自所述广播装置的发送数据产生的应答信息的多个电视接收机、通过通信线路与各电视接收机连接并接收来自所述电视接收机的应答信息的应答信息接收设备;所述电视接收机包括:接收广播装置发送的数据的接收单元、根据所述接收的数据产生应答信息的应答信息产生单元、通信单元,通过通信线路发送所述应答信息,并在与应答信息接收设备之间不能建立通信时,根据所述数据中包含的重发信息,重发所述应答信息;所述接收单元从所述广播装置接收包含决定所述应答信息初次发送时刻的信息和重发信息的数据,所述重发信息是在所述初次发送时刻与所述应答信息接收设备之间不能建立通信时,用于与所述应答信息接收设备进行第二次及以后各次所述应答信息的重发;所述通信单元,根据所述决定初次发送时刻的信息,决定初次发送时刻,在决定的初次发送时刻,与所述应答信息接收设备之间不能建立通信时,根据与决定所述初次发送时刻的信息同时接收的重发信息,进行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的应答信息重发。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