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卸妆化妆品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呈现透明液状的、即使混入水也不会产生清洁能力的降低和外观或使用感变差的具有耐水性的卸妆化妆品,该化妆品是含有下述成份(A)~(D)的组合物,(A)选自(a)具有碳原子数12~18的脂肪酸残基的脂肪酸单甘油酯、(b)具有碳原子数12~18的脂肪酸残基的脂肪酸聚甘油酯、(c)季戊四醇异硬脂甘油醚、以及(d)具有IOB为0.75~1.05的聚烷撑二醇链的液状非离子表面活性剂中的一种以上的非离子表面活性剂;(B)除(A)以外的IOB为1.1以上的非离子表面活性剂;(C)液体油成份;(D)12重量%以下的水,且相对于该组合物100重量份,在添加50重量份的水时,不产生白浊。 |
申请公布号 |
CN100381112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8.04.16 |
申请号 |
CN03806901.6 |
申请日期 |
2003.03.20 |
申请人 |
花王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清水真规;津田博子 |
分类号 |
A61K8/04(2006.01);A61K8/37(2006.01) |
主分类号 |
A61K8/04(2006.01) |
代理机构 |
北京纪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龙淳 |
主权项 |
1.透明液状卸妆化妆品,其特征在于,它是含有下述成份(A)~(D)的组合物,(A)选自(a)具有碳原子数12~18的脂肪酸残基的脂肪酸单甘油酯、(b)具有碳原子数12~18的脂肪酸残基的脂肪酸聚甘油酯、(c)季戊四醇异硬脂甘油醚、以及(d)具有IOB为0.75~1.05的聚烷撑二醇链的液状非离子表面活性剂中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离子表面活性剂;(B)除(A)以外的IOB为大于等于1.1的非离子表面活性剂;(C)液体油成份;(D)小于等于12重量%的水,当相对于该组合物100重量份添加50重量份的水时,不产生白浊。 |
地址 |
日本东京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