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手电筒之构造
摘要 一种手电筒之构造。系由筒本体容入电池以灯头座结合,筒本体设控制钮为上导电片,下导电体之电源导通控制,灯头座设螺管供灯泡及灯泡座结合,上导电体开放端被弯摺有斜板,由上导电体或斜板位置与导电环片外径环接触,导电环片内径环与螺管接触。
申请公布号 TW331916 申请公布日期 1998.05.11
申请号 TW086218690 申请日期 1997.11.05
申请人 普兰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赖得胜
分类号 F21L7/00 主分类号 F21L7/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启舜 高雄巿苓雅区中正一路二八四号十二楼
主权项 1.一种手电筒之构造,系由筒体可供电池容入,其被灯头座结合,筒本体设控制钮可移动,使上导电体、下导电体作电源之导通与分开;灯头座设螺管供灯泡及灯泡座结合,灯泡座嵌装弹性元件与电池顶接;其特征在于:上导电体开放端被弯摺一斜板,斜板终端顶接筒体内壁面,上导电体或斜板与一导电环片之外径环接触,导电环片以内径环套在螺管,与螺管外径接触。2.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手电筒之构造,其上导电体系可以形成双斜板,由其一斜板与导电环片接触。3.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手电筒之构造,其灯头座之螺管系有适当长度,使导电环片可于其外径升降。图示简单说明:第一图:本案创作之分解立体图。第二图:本案创作之组合剖面图。
地址 嘉义巿垂杨路六二三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