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具有有界限的面部与体部的屈服强度比率的球杆头及相关方法 |
摘要 |
一些实施方式包括高尔夫球杆头。高尔夫球杆头包括具有第一材料的面部以及具有第二材料的支承体,其中第一材料具有第一屈服强度,第二材料具有第二屈服强度。第一屈服强度大于或等于约910兆帕,支承体配置成联接至面状部,并且第二屈服强度与第一屈服强度的屈服强度比率大于或等于约0.5。还公开了关于球杆头的其他实施方式以及方法。 |
申请公布号 |
CN105792901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7.20 |
申请号 |
CN201480066008.6 |
申请日期 |
2014.11.05 |
申请人 |
卡斯腾制造公司 |
发明人 |
赖恩·M·斯托克;埃里克·J·莫拉莱斯 |
分类号 |
A63B53/04(2015.01)I;A63B102/32(2015.01)N |
主分类号 |
A63B53/04(2015.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英赛嘉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04 |
代理人 |
王达佐;王艳春 |
主权项 |
一种高尔夫球杆头,包括:面状部,包括第一材料,所述第一材料具有第一屈服强度,所述第一屈服强度大于或等于约910兆帕;以及支承体,所述支承体包括第二材料,所述第二材料具有第二屈服强度,所述支承体配置成联接至所述面状部;其中:所述第二屈服强度与所述第一屈服强度的屈服强度比率大于或等于约0.50。 |
地址 |
美国亚利桑那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