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门用锁定机构及门用锁定单元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不会降低原来的锁定功能、通过锁定解除操作能可靠地打开门的门用锁定机构。按照下述方式设定爪部(38):爪部(38)基于相对爪部(38)本身直接作用的外力从锁定解除状态向锁定状态的返回,是相对于按压按钮(48)独立进行的。如果关闭安装有该锁定机构(18)的盖(4),爪部(38)与卡合孔(9)始终卡合。另一方面,相对于爪部(38)随着按压按钮(48)的锁定解除操作的解除所进行的返回移动,借助于齿条部(57)和旋转式阻尼器(20),施加制动力,与基于直接对爪部(38)自身作用的外力使爪部(38)从锁定解除状态向锁定状态返回的时间相比,可使爪部(38)随着锁定解除操作的解除的返回时间相对长一些。
申请公布号 CN1641175A 申请公布日期 2005.07.20
申请号 CN200510002174.2 申请日期 2005.01.14
申请人 马自达汽车株式会社;西川化成株式会社;株式会社利富高 发明人 前田透;归山秀治;近藤弘信;根本武彦
分类号 E05C1/12;B60R7/06;B65D43/16 主分类号 E05C1/12
代理机构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张敬强
主权项 1.一种门用锁定机构,包括:在锁定状态的方向上始终受到施加的弹簧弹力作用的锁定爪;以及与该锁定爪配合,在进行锁定解除操作时,克服所述弹簧弹力,将该锁定爪向锁定解除状态的方向转换,解除锁定解除操作时,使该锁定爪基于所述弹簧弹力返回锁定状态的锁定解除操作片;其特征在于,所述锁定爪设定成:基于相对锁定爪本身直接作用的外力从锁定解除状态向锁定状态的返回,是相对所述锁定解除操作片独立进行的;设置有对所述锁定爪随着所述锁定解除操作的解除进行的返回移动施加制动力的制动装置。
地址 日本广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