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涂覆由遭受高度摩擦力之铝或铝合金制成之零件表面之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至少含三个连续阶段,第一阶段为电化激发阶段,此时零件被带至一含镍的卤酸盐溶液中之阳极,第二阶段为表面超激发阶段,及第三阶段为电解沈积含固态物粒子之镍层,此时零件被带至一含固态粒子电荷之镍电镀溶液中之阴极,其中该电化激发溶液每公升含100-250公克之氯化镍、2-10公克之含氟化合物以及10-20公克之硼酸或氟硼酸,该表面超激发阶段所用之溶液为一含20至50体积%之浓缩至68%的硝酸以及20至75体积%之浓缩至50%的氟硼酸之水溶液,及该电解沈积阶段所用之溶液每公升含250-400公克之氨基磺酸镍、20-40公克之氯化镍、10-100公克之硼酸、0.5-4公克之糖精,以及50-150公克之由固态粒子组成,特别是碳化矽或硬化涂料之任何其它成份组成之电荷。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含氟化合物是二氟化铵。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硼酸或氟硼酸是氟硼酸。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或3项之方法,其中在该电化激发阶段期间,施加10至50A/dm2之电流密度达30至120秒,且保持溶液温度介于40和60℃间。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电化激发阶段之前为一涵盖连续之去脂、硷性浸泡及接着氟硼酸-硝酸浸泡溶液之表面准备。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保持表面超激发阶段所用溶液与待涂覆表面在温度20-40℃下接触达30-120秒。7.如申请专利范围1项之方法,其中在该电解沈积阶段期间施加20至50A/dm2之电流密度,保持溶液温度在40℃和60℃间且pH値介于2和5之间。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方法,其中该溶液的pH値介于2.5至3.5间。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电解沈积阶段所含之溶液含由固态粒子组成,特别是碳化矽或硬化涂料之任何其它成份组成之电荷,且其中该电荷也含石墨。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方法,其中该电解沈积阶段所用之溶液每公升含250-400公克之氨基磺酸镍,20-40公克之氯化镍,10-100公克之硼酸,0.5-4公克之糖精以及50-150公克之该电荷,而该电荷含5-50公克之石墨。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或10项之方法,其中在该电解沈积阶段期间施加20至50A/dm2之电流密度,保持溶液温度在40℃和60℃间且pH値介于2和5之间。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方法,其中该溶液的pH値介于2.5至3.5之间。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电荷之固态粒子的大小系定义为平均直径在0.5与5m之间。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电化激发、超激发和电解沈积阶段之前可能有去脂浸泡准备处理,而在各阶段之后可能被纯水涮洗步骤所中断,依此方式使得该待处理表面没有时间乾燥或暴露至空气中或任何其它可能降低其活性之环境中。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系用于在由铝或铝合金制成之汽车内燃机引擎之套管的口径或引擎体上电解沈积复合镍。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是一非限制性的较佳体系之图式。第二图是一用于处理待涂覆零件之电池的基本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