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带尾灯的手电筒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带尾灯的手电筒,由手电筒的壳体及与其相连体的灯头所组成,在壳体上设有电筒开关,壳体的后部设有后盖,在后盖上设有暴露的发光二极管尾灯,该发光二极管尾灯由设于壳体尾部的尾灯开关控制。本实用新型适用于手电筒。
申请公布号 CN201391757Y 申请公布日期 2010.01.27
申请号 CN200920118504.8 申请日期 2009.04.27
申请人 蒋加祥 发明人 蒋加祥
分类号 F21L4/02(2006.01)I;F21V15/02(2006.01)I;F21V23/04(2006.01)I;F21Y101/02(2006.01)N 主分类号 F21L4/02(2006.01)I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1、一种带尾灯的手电筒,由手电筒的壳体(3)及与其相连体的灯头(1)所组成,在壳体(3)上设有电筒开关(2),壳体(3)的后部设有后盖(5),其特征在于在后盖(5)上设有暴露的发光二极管尾灯(6),该发光二极管尾灯(6)由设于壳体(3)尾部的尾灯开关(4)控制。
地址 311800浙江省诸暨市滨江中路33号3单元-1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