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带尾灯的手电筒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带尾灯的手电筒,由手电筒的壳体及与其相连体的灯头所组成,在壳体上设有电筒开关,壳体的后部设有后盖,在后盖上设有暴露的发光二极管尾灯,该发光二极管尾灯由设于壳体尾部的尾灯开关控制。本实用新型适用于手电筒。 |
申请公布号 |
CN201391757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0.01.27 |
申请号 |
CN200920118504.8 |
申请日期 |
2009.04.27 |
申请人 |
蒋加祥 |
发明人 |
蒋加祥 |
分类号 |
F21L4/02(2006.01)I;F21V15/02(2006.01)I;F21V23/04(2006.01)I;F21Y101/02(2006.01)N |
主分类号 |
F21L4/02(2006.01)I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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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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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1、一种带尾灯的手电筒,由手电筒的壳体(3)及与其相连体的灯头(1)所组成,在壳体(3)上设有电筒开关(2),壳体(3)的后部设有后盖(5),其特征在于在后盖(5)上设有暴露的发光二极管尾灯(6),该发光二极管尾灯(6)由设于壳体(3)尾部的尾灯开关(4)控制。 |
地址 |
311800浙江省诸暨市滨江中路33号3单元-102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