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头戴式显示器 | ||
摘要 | 头戴式显示器。公开了一种具有发光器件的头戴式显示器(HMD)。该HMD包括:主体,该主体具有多个表面;以及多个发光单元,所述多个发光单元在所述多个表面上形成,并且被构造为向所述主体的外部发出光,其中,所述多个发光单元中的每一个包括至少四个发光器件,所述至少四个发光器件按隔开的方式设置在直线上,使得特定的交比限定对于所述多个发光单元中的每一个的间隔,所述多个发光单元中的一个发光单元的交比与所述多个发光单元当中的其它发光单元的交比不同。 | ||
申请公布号 | CN105929533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9.07 |
申请号 | CN201510660610.9 | 申请日期 | 2015.10.14 |
申请人 | LG电子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任星玟;金圣珍;白承民 |
分类号 | G02B27/01(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2B27/01(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吕俊刚;刘久亮 |
主权项 | 一种头戴式显示器,该头戴式显示器包括:主体,所述主体具有多个表面;以及多个发光单元,所述多个发光单元中的每一个在所述多个表面中的相应表面上形成,并且被构造为向所述主体的外部发出光,其中,所述多个发光单元中的每一个包括至少四个发光器件,所述至少四个发光器件按隔开的方式设置在直线上,使得特定的交比限定对于所述多个发光单元中的每一个的间隔,所述多个发光单元中的一个发光单元的交比与所述多个发光单元当中的其它发光单元的交比不同。 | ||
地址 | 韩国首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