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通讯系统,其至少包含:客户端设备,包含一指示器,一与用来传送指示器移动和选择讯号之第一无线设备相通讯之控制程式;及回应该选择讯号以在该客户端设备和主端设备之间传输资料内容之第一装置;和主端设备,包括一显示器;一与使用来从该客户设备收到该指示器移动和选择讯号之第二无线设备相通讯之控制程式;回应于该讯号以在显示器上指定和选择一个或多个位置之装置;回应该选择讯号以在该客户端设备和主端设备之间传输资料内容之第二装置。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通讯系统,更具有之特征在于该选择讯号包括区域选择讯号以于该显示器上选择区域内容,其中该区域内容被选择以从该主端通讯到该客户端。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通讯系统,更具有之特征在于该区域内容包括一个或多个目标。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通讯系统,更具有之特征在于该选择讯号包括插入点选择讯号以在该显示器上选择一插入点,其中使用该插入点来标记从该客户端传输到该主端内容插入之位置。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到第4项中任一项所述之通讯系统,更具有之特征在于该指示器移动和选择讯号是回应于指示器元件之移动而产生。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到第4项中任一项所述之通讯系统,更具有之特征在于该指示器移动和选择讯号是回应于键盘之敲击而产生。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到第4项中任一项所述之通讯系统,更具有之特征在于该指示器移动和选择讯号是回应于一再触控萤幕上所进行之动作而产生。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到第4项中任一项所述之通讯系统,更具有之特征在于该无线设备包含IrDA设备。9.一种客户端设备,其至少包含:一指示器;一控制程式,与用来传送指示器移动和选择讯号之无线设备机通讯;和装置用来回应该选择讯号以在该客户端设备和主端设备之间传输资料内容。10.一种主端设备,其至少包含:一显示器;一控制程式,与用来从客户端设备接收指示器移动和选择讯号之无线设备相通讯;用来回应于该讯号以在显示器上指定并选择一个或多个位置之装置;和用来回应于该讯号以在该客户端设备和主端设备之间传输资料内容之装置。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设备,更具有之特征在于该无线设备包含IrDA设备。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设备,更具有之特征在于该无线设备包含IrDA设备。13.一种在通讯系统里使用无线设备传输资料之方法,至少包括下列步骤:由客户端传送指示器移动和选择讯号;由主端接收该指示器移动和选择讯号;回应于该指示器移动讯号及选择讯号,在该主端之显示器上指定并选择一个或多个位置;并回应于该选择讯号,于该客户端和该主端间传输资料内容。14.一种用于一通讯系统之电脑程式,其至少包含以下之电脑程式步骤:使一客户端藉由无线装置传送指示器移动和选择讯号给主端;和回应于该指示器移动讯号和该选择讯号,使该客户端和该主端藉由无线装置在该客户端和该主端间指定和传输资料内容。15.一种用于一通讯系统之电脑程式,其至少包含以下之电脑程式步骤:使一主端藉由无线装置从客户端接收指示器移动和选择讯号;和回应于该指示器移动讯号和该选择讯号,使该客户端和该主端藉由无线装置在该客户端和该主端间指定和传输资料内容。图式简单说明:第1图为根据较佳具体实施例所展示之主从通讯系统。第2图为根据较佳具体实施例之部分制程方法流程图。第3图为根据较佳具体实施例之其他制程部分方法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