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锻造部品成型机专用的齿轮变速机构
摘要 一种锻造部品成型机专用的齿轮变速机构,包括一传动轴、四主动齿轮、一输出轴、二被动齿轮组、二拨动装置,借由在传动轴上设至少四个齿轮,而在输出轴有相对应的齿轮组可变换与齿轮啮合,配合变极电动机,使齿轮变速机构可达多段变速的效果,再设计传动轴上的齿轮齿数与齿轮组上的齿轮齿数,使齿轮变速机构各段数间的变化为近等阶变化,以利成型机在更换不同部品的长度或宽度时,可逐渐调整变速机构达到最佳的输出动力,并达到部品的最高生产效率。
申请公布号 CN1239682A 申请公布日期 1999.12.29
申请号 CN98115251.1 申请日期 1998.06.22
申请人 福光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张允得
分类号 B21J9/10 主分类号 B21J9/10
代理机构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 代理人 张恒康
主权项 1.一种锻造部品成型机专用的齿轮变速机构,电动机为具有四极与八极的变极电动机,而齿轮变速机构是设於一壳体内,其特征在于:齿轮变速机构包括:一传动轴,其一端凸伸於壳体外而与电动机的动力输出相连接;四主动齿轮,分别为第一、二、三、四主动齿轮,是分隔地固设於传动轴上预定适当处,其齿数依序分别为38、35、29及32;一输出轴,平行并列於传动轴侧,其一侧凸伸於壳体另一端,为变速机构的动力输出,其於壳体内部分为齿状横截面的齿杆段;二被动齿轮组,分别为第一、二被动齿轮组,第一被动齿轮组具甲齿轮及乙齿轮,其与上述第一、二主动齿轮相对应的齿数分别为32及35,而第二被动齿轮具丙齿轮及丁齿轮,其与第三、四主动齿轮相对应的齿数为41及38,第一、二被动齿轮组中空处的轮廓是对应输出轴的横截面而可套设於输出轴的齿杆段,使第一、二被动齿轮组可於输出轴上滑移且与输出轴一体转动;及二拨动装置,每一拨动装置对应於一被动齿轮组,拨动装置是框夹於被动齿轮组上的一齿轮,使被动齿轮组上的齿轮可变换与传动轴上相对应的主动齿轮啮合。
地址 台湾省台南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