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有机发光装置,其包括:一对包括阳极及阴极之电极,及至少一层夹置于该电极之间的有机层,其中该至少一层有机层系包括至少一薄层,其至少包括具有至少两个可聚合双键之有机化合物的聚合薄膜。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发光装置,其中该可聚合双键系包括碳-对-碳双键。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发光装置,其中该碳-对-碳双键系为视情况经取代之乙烯基,或视情况经取代之(甲基)丙烯酸酯基。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发光装置,其中该具有至少两个可聚合双键之有机化合物系为电洞输送性化合物、电子输送性化合物或发光性化合物。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发光装置,其中该具有至少两个可聚合双键之有机化合物系为电洞输送发光性化合物或电子输送发光性化合物。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发光装置,其中该具有至少两个可聚合双键之有机化合物系为亦具有电洞输送及电子输送功能之发光性化合物。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发光装置,其中该具有至少两个可聚合双键之有机化合物藉由溶液涂布所形成之薄膜系藉着照射光化光线、热、或电子束而制得该聚合薄膜。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发光装置,其中该至少一层有机层系包括至少两层连续形成之有机层,第一形成之有机层系包括该具有至少两个可聚合双键之有机化合物的聚合薄膜。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发光装置,其中该至少两层连续形成之有机层系包括第一形成之有机层及第二形成之有机层,两层皆包括该具有至少两个可聚合双键之有机化合物的聚合薄膜。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或9项之发光装置,其中该第一形成之有机层系包括该具有至少三个可聚合双键之有机化合物的聚合薄膜。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发光装置,其中该至少一层有机层系包括至少三层有机层,其各包括该具有至少两个可聚合双键之有机化合物的聚合薄膜。12.一种制造有机发光装置之方法,该有机发光装置类型系包括一对包括阳极及阴极之电极,及至少一层夹置于该电极之间的有机层,该方法系包括:形成具有至少两个可聚合双键之有机化合物薄膜的步骤,其系施加该具有至少两个可聚合双键之有机化合物的溶液,及使该薄膜照射光化光线、曝露于热或电子射线,促使该有机化合物聚合,而固化该薄膜之步骤,以提供该至少一有机层中之至少一层。图式简单说明:图1至3系为各说明本发明具体实例之有机发光装置之基本结构的示意剖面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