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销售点广告系统
摘要 一种销售点广告系统包含具有一商店/通道资料库、一广告资料库、群组资料、播放表及一播放表建立器的一主电脑。播放表建立器包含逐通道方式建立的播放表。播放表被下载到执行一播放表读取器的一商店控制器。商店控制器与在销售点位置运作的一终端应用单元通讯,以控制在销售点位置的显示器和其他硬体。一顾客卡读取单元从可取用之顾客卡读取资料,且一扫描单元做扫描来辨认正购买的物品。终端应用单元与商店控制器通讯,让播放表读取器通知终端应用单元要显示哪些广告。可根据使用一顾客卡之一顾客特征、或顾客购买时的物品、或日期和时间来选择要显示之广告。若顾客没有顾客卡,则广告系统根据在资料库中有一对应广告的第一个所购物品来显示一广告。若所购买之物品在资料库中没有对应广告,则广告系统根据购买之日期和时间来显示一广告。
申请公布号 TW511015 申请公布日期 2002.11.21
申请号 TW089125792 申请日期 2001.03.02
申请人 E-POS!行销公司 发明人 布鲁斯A 法兰克林;唐恩A 麦柯米克
分类号 G06F17/60 主分类号 G06F17/6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恽轶群 台北巿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陈文郎 台北巿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销售点广告系统,包含:一主电脑,其储存一商店/通道资料库、一广告资料库、一群组资料库、及一播放表建立器;一商店控制器,其与该主电脑连通并储存所建立和自该主电脑传来的播放表,各播放表包含一群组之广告及决定何处和何时显示各广告的广告逻辑单元,该商店控制器操作一播放表读取器;以及至少一终端应用单元,其在一销售点单元处操作、与各个该商店控制器通讯并控制在个别销售点处的至少一显示器,其中该至少一终端应用单元自该播放表读取器询问要显示哪些广告,且该播放读取器把来自该播放表的一选定广告传送至该终端应用单元,该终端应用单元即显示该选定广告。2.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的销售点广告系统,其中该播放表读取器根据欲显示该选定广告之日期和时间来决定该选定广告供传送至该终端应用单元。3.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的销售点广告系统,其中该播放表读取器根据在该销售点单元处购买的一物品是否与在该播放表中的一广告对应来决定该选定广告供传送至该终端应用单元。4.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的销售点广告系统,其中该播放表读取器根据一顾客在该销售点单元处是否使用一顾客卡来决定该选定广告供传送至该终端应用单元。5.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的销售点广告系统,其中该播放表读取器根据包含一顾客在该销售点单元处是否使用一顾客卡、正购买的物品、和日期与时间的一优先度系统,来决定该选定广告供传送至该终端应用单元。6.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的销售点广告系统,其中该播放表读取器根据该顾客是否已使用顾客卡来决定该选定广告供传送至该终端应用单元,且若该顾客尚未使用顾客卡,则根据所购物品是否触发一广告来选择广告,而若所购物品未触发一广告则根据该日期与时间来选择广告。7.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的销售点广告系统,其中该销售点单元更包含一收银机、用来扫描所购物品之扫描装置及一顾客卡读取装置。8.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的销售点广告系统,其中该至少一商店控制器接收来自该顾客卡读取装置的一顾客识别号码,并接收来自该收银机或该扫描装置的与目前正购买物品对应之资讯。9.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的销售点广告系统,其中该播放表读取器根据触发来自该播放表的一广告的所购物品是否接近一销售交易之始点而购买,来决定该选定广告供传送至该终端应用单元,且若无在该销售交易之始点所购物品触发来自该播放表之一广告,则该播放表读取器根据该日期和时间来选择一广告。10.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的销售点广告系统,其中该至少一显示器包含一个别显示区域,且该选定广告系显示在该显示区域之顶端和底部。11.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的销售点广告系统,其中该至少一显示器更在该显示区域中显示与重量和一销售交易对应的资讯。12.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的销售点广告系统,其中该主电脑系一中央主电脑,且该中央主电脑透过连接于该中央主电脑和该商店控制器的一零售商主电脑来与该商店控制器通讯。13.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的销售点广告系统,其中该中央主电脑更储存顾客特征。14.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的销售点广告系统,其中该中央主电脑更储存一会计程式。15.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的销售点广告系统,其中若该顾客购买一个以上之触发物品,则所显示广告与所购第一个触发物品对应。16.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的销售点广告系统,其中该至少一显示器包含一第一和一第二显示器,该第一显示器设在该销售点,且该第二显示器设置成欲由等待到达该销售点的顾客来观看,其中该终端应用单元如由该播放表读取器指示地在该等第一和第二显示器上显示广告。17.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的销售点广告系统,其中该第一显示器和该第二显示器各具有不同的对应播放表,且该终端应用单元根据使用日期和时间之一优先度系统、所购的触发物品、及顾客人数统计资讯,如由该播表读取器指示地在该等第一和第二显示器上显示广告。18.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的销售点广告系统,其中该优先度系统指导该播放表读取器在该第二显示器上显示与该日期和时间对应的一广告。19.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的销售点广告系统,其中该优先度系统指导该播放表读取器若顾客使用顾客卡则在该第一显示器上显示与一顾客人数统计对应的广告,而若未使用顾客卡则该播放表读取器根据购买的一触发物品来显示一广告,且若无物品触发一广告则该播放表读取器将根据该日期和时间来做显示。20.一种销售点广告系统,包含:一中央主电脑,其储存与要显示的多个广告相关联的广告资料;至少一零售商主电脑,其与该中央主电脑连通;至少一商店控制器,其与该个别的至少一零售商主电脑连通,各商店控制器操作一播放表读取器;及一销售点结帐单元,包含有:一显示器;一收银机;一顾客卡读取单元;一产品识别单元;以及一控制器,其与该显示器、收银机、顾客卡读取单元、产品识别单元及该至少一商店控制器连通,该销售点结帐单元操作一终端应用单元,该终端应用单元与该至少一商店控制器连通,来接收根据与顾客卡、如由该产品识别单元辨认的所购产品、或该购买之日期和时间相关联的顾客识别资料之组合所欲显示之广告的指示。21.一种在设于销售点位置的显示器上广告之方法,该方法包含:针对多个销售点通道之每一通道建立一播放表,该播放表包含多群组之广告及关于何时和何处要显示该等广告之控制评准;及自一主电脑把该播放表下载到一商店控制器,其中在一销售交易期间,若顾客使用一顾客卡,则:获取该顾客之识别码;自一第一资料库取回该经辨认顾客之特征;自一第二资料库取回与该顾客特征对应的一广告;以及把该顾客特征广告显示在该显示器上,而若该顾客未使用一顾客卡,则:获取与各所购物品对应的资讯;自一第三资料库取回对应于触发一广告之取回动作的所购第一物品之一所购物品广告;及把该所购物品广告显示在该显示器上,且若无所购物品触发一广告之取回动作,则:自一第四资料库取回与日期和时间对应的一日期/时间广告;及把该日期/时间广告显示在该显示器上。22.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的广告之方法,其中:只在顾客在该交易之始点使用一顾客识别卡时才显示该顾客特征广告,而若该顾客在该交易之终点才使用该顾客识别卡,则该方法包含:若一所购物品触发一广告之取回动作,则显示该所购物品广告,且若无所购物品触发一广告之取回动作,则显示该日期/时间广告。23.一种在电子系统中显示广告之方法,该电子系统包含一商店控制器及具有一扫描单元和一显示器的一销售点单元,该方法包含:在一新销售交易开始时把一内定广告显示在该显示器上;关闭一广告旗标;在该销售点单元处用该扫描单元扫描一物品;判定该广告旗标系开或关;且若该广告旗标已开,则继续扫描要购买的物品直到完成该销售交易为止,而若该广告旗标已关,则判定一顾客卡是否已被扫描,且若一顾客卡已被扫描,则:在该显示器上显示与顾客相关联的一广告;把该广告旗标打开;及扫描下一物品;而若未有一顾客卡被扫描,则:判定所购的一物品是否与一广告相关联,且若所购的一物品与一广告相关联,则:把与该所购物品相关联之一广告显示在该显示器上;把该广告旗标打开;及扫描下一物品;而若所购的一物品不具有一相关联广告,则:扫描下一物品。24.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的显示广告之方法,其更包含每当一不同广告被显示时更新一广告记录。25.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的显示广告之方法,其中该商店控制器储存至少一播放表并使一播放表读取器运作,且显示与一顾客相关联之一广告的该步骤更包含;把与该顾客卡相关联之一人数统计码传送到在该商店控制器上的该播放表读取器;使用该播放表读取器来判定要自该至少一播放表显示哪一广告;及把选定广告资讯传输到该销售点单元来显示该广告。26.一种在电子系统中显示广告之方法,该电子系统包含一商店控制器及具有一扫描单元和一显示器的一销售点单元,该方法包含:在一新销售交易开始时把一内定广告显示在该显示器上;在该销售点单元处用该扫描单元扫描一物品;若顾客使用一顾客卡则显示与一顾客人数统计相关联的一广告;及若该顾客购买与一广告相关联之一物品且若该顾客未使用一顾客卡,则显示与一所购物品相关联之一广告。27.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6项的显示广告之方法,其更包含:在扫描一物品前,把一广告旗标设定于关闭,且在扫描一物品后,若该广告旗标被设定于打开,则不改变在该显示器上的广告地完成该销售交易。28.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7项的显示广告之方法,其中显示该内定广告之动作系根据日期和时间。29.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8项的显示广告之方法,其更包含在一不同广告被显示后更新一广告记录。30.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的显示广告之方法,其中若顾客使用一顾客卡则显示与该顾客相关联之一广告的步骤更包含更新一广告记录。31.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9项的显示广告之方法,其中在显示与一所购物品相关联之一广告后该方法更包含:继续扫描物品直到完成交易为止,且若无所购物品触发一相关联广告,则扫描下一物品。32.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6项的显示广告之方法,其更包含:把所显示广告回报给该商店控制器。33.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2项的显示广告之方法,其更包含:把所显示广告自该商店控制器回报给一主电脑;及把何时在显示器上显示哪些广告之一报告传输到一广告商。34.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3项的显示广告之方法,其更包含:在供广告商用的一可用密码接取的网际网路位置上显示报告资讯。35.一种销售点广告系统,其系操作在一零售商作业系统上,该零售商作业系统包含一主电脑、一商店控制器、及至少一销售点单元,各该至少一销售点单元具有至少一显示器、一收银机、一扫描器、一卡片读取器、及一印表机,该销售点广告系统包含:储存在该主电脑上的一商店/通道资料库、一广告资料库、一群组资料库、及一播放表建立器;储存在该商店控制器上的至少一播放表,各该至少一播放表系由该播放表建立器建立并自该主电脑传来,各该播放表包含一群组之广告及决定何处和何时要显示各广告的广告逻辑单元;在该商店控制器上操作的一播放表读取器;及在各个该至少一销售点单元处操作的一终端应用单元,该终端应用单元与该商店控制器通讯并控制该显示器,其中该终端应用单元从该播放表读取器询问要显示哪些广告,且该播放表读取器把一选定广告自该播放表传送至该终端应用单元,而该终端应用单元即显示该选定广告。36.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5项的销售点广告系统,其中该至少一播放表各被建置成与该等至少一销售点单元中之一个对应,且其中各播放表读取器根据一顾客卡被使用、一正购买物品触发一对应广告、或日期和时间的一预定优先度来从该播放表选择一广告。37.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6项的销售点广告系统,其中该预定优先度顺序在该顾客使用一顾客卡时要求显示与该顾客相关联的一广告,而若该顾客未使用一顾客卡,则在一所购物品触发一广告时显示与一正购买物品相关联之一广告,且若所购物品未触发一广告,则根据该日期和时间来显示一广告。38.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6项的销售点广告系统,其中该播放表读取器根据在该销售点单元处购买之一物品是否与该播放表中的一广告对应,且在该触发物品系在该销售交易期间购买时,来决定该选定广告。39.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8项的销售点广告系统,其中该选定广告被显示一段预定时间期间,且若该销售交易持续超过该段预定时间期间,则在该段预定时间期间后根据所购次一触发物品来显示一新选定广告。40.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的显示广告之方法,其中显示一内定广告之步骤更包含若无根据该日期和时间的广告被排定则显示一预定广告作为该内定广告。图式简单说明:第1图说明本发明中使用的硬体组件之概观图;第2图说明在销售点使用的硬体和软体组件;第3图说明针对根据本发明之第一实施例的软体演绎法则之流程图;第4图说明针对播放表的资料库结构;第5图说明针对商店/通道资料库的资料库结构;第6图说明针对广告资料库之资料结构;第7图说明针对群组资料库之资料库结构;及第8图说明显示器之较佳实施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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