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发光装置和图像显示装置
摘要 本发明提供能够实现色再现范围宽的图像显示装置的发光装置和具备该发光装置的图像显示装置。发光装置(10)包括:发出蓝色光的发光元件(11);由上述蓝色光激发而发出绿色光的绿色荧光体(13);和由上述蓝色光激发而发出红色光的红色荧光体(12),上述绿色荧光体发出的绿色光的发光光谱的峰值波长为520nm以上540nm以下。
申请公布号 CN106067509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11.02
申请号 CN201510811917.4 申请日期 2015.11.20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 吉村健一;两轮达也;和泉真;木野本纯一
分类号 H01L33/50(2010.01)I 主分类号 H01L33/50(2010.01)I
代理机构 北京尚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22 代理人 龙淳;池兵
主权项 一种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发出蓝色光的发光元件;由所述蓝色光激发而发出绿色光的量子点荧光体;和由所述蓝色光激发而发出红色光的Mn<sup>4+</sup>激活氟配位化合物荧光体,所述量子点荧光体发出的绿色光的发光光谱的峰值波长为520nm以上540nm以下。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