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打火机之构造
摘要 本创作系提供一种打火机之构造,包含有一打火机本体及一底盖,该打火机本体之壳体内部,于其一侧位置一体成型地形成有一镂空开设之纳置槽,该壳体内部另一侧位置则形成封闭槽,该封闭槽底部设有塞槽;上述该底盖则包含有一塞体彼塞置于该打火机本体之塞槽、一盖体彼盖合于该打火机本体纳置槽底部之开口、以及一连摺体彼连结该塞体及该盖体;该纳置槽可供纳置以牙签、香菸滤嘴、以及笔头等小物件,并以盖体盖合,而随该打火机一体随身携带;当欲使用该等物件时,则可将该盖体打开,以供随时取用该等物件。
申请公布号 TWM252872 申请公布日期 2004.12.11
申请号 TW092216012 申请日期 2003.09.04
申请人 李振山;吴金雄 台北县三重市中兴北街一三六巷二十九号之一 发明人 李振山;吴金雄
分类号 F23Q2/32 主分类号 F23Q2/3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1.一种打火机之构造,至包含有:一打火机本体,该打火机本体包有一壳体及一点火装置彼套置于该壳体内部而固设形成为一体,该壳体内部于一侧位置一体成型地形成有一镂空开设之纳置槽,该纳置槽底部为一开口,该壳体内部另一侧位置则形成封闭槽,该封闭槽底部设有塞槽;以及一底盖,该底盖包含有一塞体彼塞置于该打火机本体之塞槽、一盖体彼盖合于该打火机本体纳置槽之开口、以及一连摺体彼连结该塞体及该盖体者。2.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打火机之构造,其中,该塞体设有一突柱,而该塞槽则设有一凹穴彼对应于该突柱之位置,该突柱及该凹穴系两相对应而相互插合者。3.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打火机之构造,其中,该盖体之一侧边设有一卡凸,在该盖体盖合时,该卡凸系卡紧于该打火机本体之内侧壁者。4.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打火机之构造,其中,该盖体之外侧边设有一指槽者。5.依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打火机之构造,其中,该指槽为一凹口者。6.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打火机之构造,尚包含有一笔头彼可纳置于该打火机本体之纳置槽者。7.依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打火机之构造,其中,该笔头为一原子笔头者。8.依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打火机之构造,其中,该纳置槽之一对向侧内壁各设有一直向沟槽,而该笔头之一对向侧外壁各设有一直向突条,在使用时,该笔头之该等直向突条系插置于该纳置槽之该等直向沟槽者。9.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打火机之构造,尚包含有复数支牙签彼可纳置于该打火机本体之纳置槽者。10.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打火机之构造,尚包含有一香菸滤嘴彼可纳置于该打火机本体之纳置槽者。图式简单说明:第1图为本创作打火机之构造之分解图。第2图为本创作打火机之构造其中打火机本体之底视图。第3图为本创作打火机之构造之外观示意图。第4图为本创作打火机之构造之底部剖面图。第5图为本创作打火机之构造之使用示意图。第6图为本创作打火机之构造之笔头使用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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