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具有照明装置的空气清新机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一具有照明装置的空气清新机包括一空气清新机,所述空气清新机包括一气流控制装置和一基座;一照明装置,所述照明装置包括一发光件;以及一安装单元,所述发光件通过所述安装单元可拆卸地安装于所述基座,使得所述具有照明装置的空气清新机具有照明以及净化通风的双重功能。 |
申请公布号 |
CN205561102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9.07 |
申请号 |
CN201620146476.0 |
申请日期 |
2016.02.26 |
申请人 |
香港碳交易有限公司;鏸发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陈锦焜;周锦富 |
分类号 |
F24F5/00(2006.01)I;F24F11/00(2006.01)I;F21V33/00(2006.01)I;F21Y115/10(2016.01)N |
主分类号 |
F24F5/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宁波理文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3244 |
代理人 |
孟湘明 |
主权项 |
一具有照明装置的空气清新机,其特征在于,包括:一空气清新机,所述空气清新机包括一气流控制装置和一基座;一照明装置,所述照明装置包括一发光件;以及一安装单元,所述发光件通过所述安装单元可拆卸地安装于所述基座。 |
地址 |
中国香港新界沙田香港科学园科技大道西6号集成电路开发中心2楼20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