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老年人用指甲剪 |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老年人用指甲剪,包括指甲剪,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甲剪前端具有一向前上方支出的支杆,该支杆上铰链有一个小型放大镜。该老年人用指甲剪通过其上的小型放大剪放大其下的指甲,使眼睛老花的老年人能清楚地看见指甲,从而准确进行指甲修剪,因此,本实用新型具有方便老年人修剪指甲的优点。 | ||
申请公布号 | CN200987451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7.12.12 |
申请号 | CN200620162655.X | 申请日期 | 2006.12.30 |
申请人 | 上海市延安中学 | 发明人 | 朱守晨;施熳璘 |
分类号 | A45D29/02(2006.01) | 主分类号 | A45D29/02(2006.01) |
代理机构 | 上海伯瑞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邹常友 |
主权项 | 1、一种老年人用指甲剪,包括指甲剪,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甲剪前端具有一向前上方支出的支杆,该支杆上铰链有一个小型放大镜。 | ||
地址 | 200336上海市长宁区茅台路1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