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脚动轮式娱乐或运动装置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具有脚板的脚动轮式娱乐和/或运动装置。该装置具有一个或两个位于两个侧板(7、8)之间的轮子(1),其中轮子(1)的轮轴(3)固定到侧板(7、8)上。在轮子(1)轴(3)下面具有向外延伸并连接到侧板(7、8)的脚板(9、10)。在该装置的正常使用中,侧板(7、8)延伸高于装置使用者的膝盖(21),使用者站在脚板(9、10)的任一个或两个上面。 |
申请公布号 |
CN100381329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8.04.16 |
申请号 |
CN03818349.8 |
申请日期 |
2003.06.18 |
申请人 |
MW创新者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安德拉斯·戈蔡;金加·戈蔡;卢卡·戈蔡;彼得·戈蔡;雷卡·戈蔡;索马·昂加尔 |
分类号 |
B62K1/00(2006.01);B62K3/00(2006.01) |
主分类号 |
B62K1/00(2006.01)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葛青;李晓舒 |
主权项 |
1.一种轮式娱乐和/或运动装置,该装置通过不断地在固体平面上踢脚来推动,且所述装置具有可以围绕轮轴(3)旋转的轮子(1),以及在所述轮轴(3)的水平面下方、向外延伸的脚板(9、10),其特征在于在轮子(1)旁边的两侧上有两个固定到轮子(1)的轮轴(3)上的侧板(7、8),并且所述脚板(9、10)刚性地固定在所述侧板(7、8)的下端范围内;并且侧板(7、8)以下述方式形成:在所述装置的正常使用中,侧板向上延伸,且侧板延伸高于站在一个或两个脚板(9、10)上的使用者的膝盖(21),从而确保对于膝盖和/或小腿的摩擦支撑作用。 |
地址 |
美国马恩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