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携带式舞台激光形成器 |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携带式舞台激光形成器。其整体构件装设在一易于握取的壳体内,且其设有弹性振动组件,将壳内的激光头振动,产生变化的激光扫描光纹,具有易握持携带,便于多处场合,临时搬迁架设的舞台使用,以加强表演舞台的激光效果。 | ||
申请公布号 | CN2349439Y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9.11.17 |
申请号 | CN98217868.9 | 申请日期 | 1998.08.17 |
申请人 | 欧普康光电(厦门)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丁治宇 |
分类号 | F21L5/00;F21P5/02 | 主分类号 | F21L5/00 |
代理机构 | 厦门市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雁翔;郭永明 |
主权项 | 1、一种携带式舞台激光形成器,其特征在于:主要由一壳体(10)、一激光头(20)、一弹性振动组件(30)、一控制电路(40)及一电池(50)所构成,其中壳体(10)用以装入上述所有组件,在其一端开设激光射窗(11),并在适当位置开设孔口,使控制电路(40)的操控部份(41)露出孔口,在壳体(10)内临近激光射出窗(11)处,放置激光头(20),使激光头(20)的激光发射端(21),对着激光射出窗(11),在该激光头旁(20),设有弹性振动组件(30),此组件(30)包括一只以上的振动马达(31)、(32)、一嵌合座(33)及一弹簧(34),嵌合座(33)形体小于壳体(10)内腔壁,用以将振动马达(31)、(32)嵌套于激光头(20)外围,在嵌合座朝向激光射出端的另端中央,连接该弹簧(34)至壳体(10)内隔层(13)固定,并将激光头(20)与弹性振动组件(30),经由控制电路(40)连接电池(50)。 | ||
地址 | 361006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天安工业村二期厂房B座三楼柯天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