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机动车用同意超车安全示意装置和方法 |
摘要 |
一种机动车用同意超车安全示意装置和方法,是在机动车方向盘或其它不影响驾驶的位置上安装一个示意灯开关按钮,与机动车后方的安全超车示意灯连接。后方安全超车示意灯安装在现有车灯旁边或不影响美观的其它部位。安全超车示意灯颜色可采用现有的黄色或红色,也可以是其它颜色。当驾驶员看到后方欲超车车辆发出的超车信号时,触动示意灯开关按钮,机动车后方安全超车示意灯闪烁,示意后方欲超车车辆可以安全超车。本装置和方法能够让欲超车车辆,在明确前方车辆无疲劳驾驶等事故因素的前提下,实施安全超车,大大减少超车时的事故率。结构简单,制造成本低。 |
申请公布号 |
CN101219649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8.07.16 |
申请号 |
CN200810010060.6 |
申请日期 |
2008.01.09 |
申请人 |
崔高 |
发明人 |
崔高 |
分类号 |
B60Q1/50(2006.01) |
主分类号 |
B60Q1/50(2006.01)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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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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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1.一种机动车用同意超车安全示意装置和方法,其特征是在机动车方向盘或其它不影响驾驶的位置上安装一个示意灯开关按钮,与机动车后方的安全超车示意灯连接。后方安全超车示意灯安装在现有车灯旁边或不影响美观的其它部位。安全超车示意灯颜色可采用现有的黄色或红色,也可以是其它颜色。 |
地址 |
110034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怒江北街19-2,1-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