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可透光的广告标识设备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可透光的广告标识设备,包括:箱体,形成所述广告标识设备的轮廓;可透光塑料板,覆于所述箱体的表面,以将所述箱体内的光透射至外部;镀膜层,真空镀膜于所述可透光塑料板上,其中所述镀膜层与所述可透光塑料板间为真空状态。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后,可在不影响广告标识设备透光标识的基础上增加了广告标识设备表面的牢固性。 |
申请公布号 |
CN205621389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10.05 |
申请号 |
CN201620300716.8 |
申请日期 |
2016.04.12 |
申请人 |
上海史密斯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顾耀忠;柴斌荣 |
分类号 |
G09F13/10(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9F13/10(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上海翰鸿律师事务所 31246 |
代理人 |
李佳铭 |
主权项 |
一种可透光的广告标识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箱体,形成所述广告标识设备的轮廓;可透光塑料板,覆于所述箱体的表面,以将所述箱体内的光透射至外部;镀膜层,镀膜于所述可透光塑料板上,其中所述镀膜层与所述可透光塑料板间为真空状态。 |
地址 |
201804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曹安公路4499弄99号4幢、5幢一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