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可撕开的连体纸盒 |
摘要 |
一种可撕开的连体纸盒,包括前面板、左侧板、右侧板、底板、顶板以及后面板。前面板的中部位置设置有第一易撕线。左侧板与前面板之间具有一第一折线,且左侧板上具有第二易撕线与所述第一易撕线相连。右侧板与前面板之间具有一第二折线,且右侧板上具有第三易撕线与所述第一易撕线相连。底板与所述前面板之间具有一第三折线。顶板与前面板之间具有一第四折线。后面板与右侧板之间具有一第五折线。其中,连体纸盒于成型时,以前面板作为前部支撑,弯折左侧板、右侧板、底板、顶板以及后面板。本实用新型可从中部开启,易于消费者取出内容物,同时开启后可用于盛放内容物。 |
申请公布号 |
CN205615865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10.05 |
申请号 |
CN201620096841.1 |
申请日期 |
2016.01.29 |
申请人 |
顶益(开曼岛)控股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谢育勳;黄俊杰;姜涛 |
分类号 |
B65D5/54(2006.01)I;B65D81/36(2006.01)I |
主分类号 |
B65D5/54(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律诚同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06 |
代理人 |
梁挥;黄梅 |
主权项 |
一种可撕开的连体纸盒,其特征在于,包括:前面板,其中部位置设置有第一易撕线;左侧板,与所述前面板之间具有一第一折线,且左侧板上具有第二易撕线与所述第一易撕线相连;右侧板,与所述前面板之间具有一第二折线,且右侧板上具有第三易撕线与所述第一易撕线相连;底板,与所述前面板之间具有一第三折线;顶板,与所述前面板之间具有一第四折线;以及后面板,与所述右侧板之间具有一第五折线;其中,连体纸盒于成型时,以前面板作为前部支撑,左侧板沿第一折线向前面板处弯折,与前面板相互垂直;右侧板沿第二折线向前面板处弯折,与前面板相互垂直,并与左侧板相对;后面板沿第五折线向左侧板处弯折,与前面板相互平行,并与左侧板相搭接;底板沿第三折线向前面板处弯折,与前面板相互垂直并与后面板搭接;顶板沿第四折线向前面板处弯折,与底板相互平行并与左侧板、右侧板及后面板搭接。 |
地址 |
英属开曼群岛KY1-1104大开曼岛厄兰楼309信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