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投影机
摘要 本发明提供小型且可搬移性好,并可以用大的画面观看图像的投影机。该投影机,其特征在于:具备:具有对图像进行显示的图像显示单元(11)的投影机主体(12),被投影从图像显示单元(11)所射出的图像的被投影构件(13),和能使该被投影构件(13)和投影机主体(12)离开预定的距离地对其进行保持,并能将被投影构件(13)收置于投影机主体(12)的连接部(15);被投影构件(13),在面方向上能展开。
申请公布号 CN1955835A 申请公布日期 2007.05.02
申请号 CN200610137168.2 申请日期 2006.10.24
申请人 精工爱普生株式会社 发明人 座光寺诚;高城邦彦
分类号 G03B21/00(2006.01);G03B21/16(2006.01) 主分类号 G03B21/00(2006.01)
代理机构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陈海红;段承恩
主权项 1.一种投影机,其特征在于,具备:具有对图像进行显示的图像显示单元的投影机主体;被投影从前述图像显示单元所射出的图像的被投影构件;和能使该被投影构件和前述投影机主体离开预定的距离地对其进行保持,并能将前述被投影构件收置于前述投影机主体的连接部;前述被投影构件,在面方向上能展开。
地址 日本东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