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无人机机体(长航时垂直起降DR15)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无人机机体(长航时垂直起降DR15)。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无人机可拍照、摄像和运输小型物品。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产品的形状。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
申请公布号 CN303772164S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8.03
申请号 CN201630108381.5 申请日期 2016.04.05
申请人 西安东锐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段保林;朱玉姗;段俊林;鲁越;张虎;刘可佳
分类号 12-07(10) 主分类号 12-07(1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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