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书写式视频实物展示台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书写式视频实物展示台,尤其是一种能在其上方便书写的视频实物展示台。属于教育教学器材。其特征是:视频实物展示台与书写纸通过科学合理的方式组合成一体,解决了目前视频实物展示台不利于进行书写操作的缺陷,使使用者能在其上方便的书写,并通过投影机将展示台上的书写内容恰当的投影投在屏幕上。 |
申请公布号 |
CN101118371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8.02.06 |
申请号 |
CN200710126756.0 |
申请日期 |
2007.06.19 |
申请人 |
吴利明 |
发明人 |
吴利明 |
分类号 |
G03B21/132(2006.01);G03B21/14(2006.01) |
主分类号 |
G03B21/132(2006.01)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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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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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1.一种书写式视频实物展示台,其特征在于书写式视频实物展示台台面设有两个卷筒,书写纸预先卷装在两卷筒上,两卷筒之间平辅展开的书写纸作为书写页面,能方便书写,随着卷筒的转动书写纸能在台面上移动。 |
地址 |
311202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国泰花园33幢4单元50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