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可与智能手机交互的具备虚拟购物功能的影像显示台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可与智能手机交互的具备虚拟购物功能的影像显示台,包括影像显示装置、体感动作捕捉装置、近场通讯装置以及服务器,所述影像显示装置、体感动作捕捉装置、近场通讯装置与服务器通信连接,所述影像显示装置用于显示商品图片,所述体感动作捕捉装置用于捕捉人体的手部动作,所述近场通讯装置用于实现服务器与智能手机之间的通信,在体感动作捕捉装置捕捉到手部动作选中了影像显示装置中展示的商品后,近场通讯装置将选中商品的详细信息传输到智能手机中。本实用新型通过改变信息读取方式来解决和消除现有读取方式的技术应用限制和使用缺陷,使得整个体验都聚焦在体验者对商品(展品)信息筛选上,提升了筛选效率。
申请公布号 CN205384576U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7.13
申请号 CN201620161135.0 申请日期 2016.03.03
申请人 申屠益星 发明人 申屠益星
分类号 G06F3/01(2006.01)I;G06F3/14(2006.01)I 主分类号 G06F3/01(2006.01)I
代理机构 杭州华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17 代理人 秦晓刚
主权项 一种可与智能手机交互的具备虚拟购物功能的影像显示台,其特征在于:包括影像显示装置、体感动作捕捉装置、近场通讯装置以及服务器,所述影像显示装置、体感动作捕捉装置、近场通讯装置与服务器通信连接,所述影像显示装置用于显示商品图片,所述体感动作捕捉装置用于捕捉人体的手部动作,所述近场通讯装置用于实现服务器与智能手机之间的通信,在体感动作捕捉装置捕捉到手部动作选中了影像显示装置中展示的商品后,近场通讯装置将选中商品的详细信息传输到智能手机中。
地址 310018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虎跑路四眼井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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