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可设定无法点火时间范围的打火机 | ||
摘要 | 一种可设定无法点火时间范围的打火机,包含一具有点火开关装置的点火装置及包含一可自由设定一固定时间区段的定时器的定时装置组;当触动点火开关装置使点火装置点火时,该定时器即开始计时,并在所设定的时间内,点火装置不再能进行点火动作;而在该所设定的时间之后,该点火装置又得以重行动作,使该打火机得以经由该点火开关装置动作再次启动点火装置使其点火,此时,该定时器则再重新计时。这种打火机可以延长吸烟间隔。 | ||
申请公布号 | CN2257590Y | 申请公布日期 | 1997.07.09 |
申请号 | CN96209888.4 | 申请日期 | 1996.05.02 |
申请人 | 张基财 | 发明人 | 张基财 |
分类号 | F23Q7/16 | 主分类号 | F23Q7/16 |
代理机构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邵伟 |
主权项 | 1、一种可设定无法点火时间范围的打火机,其特征在于,包含:一电热丝电热点火装置,包含一电热丝及一点火开关装置;一当触动该点火开关装置加热该电热丝使之点火后开始计时、并在所设定的固定时间区段内完全中止该电热丝的点火动作、而在该所设定的固定时间区段之后重新对该点火装置导通使该打火机得以经由该点火开关装置再次使电热丝点火然后再重新计时的定时装置组,该定时装置组设于该点火装置上,其包含一可自由设定一固定时间区段的定时器;该定时器、电热丝及点火开关装置为顺序电连接。 | ||
地址 | 中国台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