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充电电池之全极耳结构,系一具有复数层之堆叠结构,包括:至少一正电极活性材料层,系具有一第一面与一第二面,于该正电极活性材料层之一侧缘具有一第一涂布部分;至少一隔离层,系具有一第一面与一第二面,该隔离层之该第一面与正电极活性材料层之该第二面相互接触结合,且正电极活性材料层之该具有该第一涂布部分之侧缘凸出于隔离层之一第一侧缘;及至少一负电极材料层,系具有一第一面与一第二面,于该负电极活性材料层之一侧缘具有一第二涂布部分,隔离层之该第二面与负电极材料层之该第一面相互接触结合,且负电极活性材料层之该具有该第二涂布部分之侧缘凸出于隔离层之一第二侧缘;其中,于该堆叠结构中,正电极活性材料层之侧缘与隔离层之第一侧缘系属同一侧,负电极材料层之侧缘与隔离层之第二侧缘系属同一侧,且该二侧系相互对应。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充电电池之全极耳结构,其中,该堆叠结构系以实心卷绕的方式卷成一圆筒状。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充电电池之全极耳结构,其中,该第一涂布部分与第二涂布部分之涂布材料系银胶。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充电电池之全极耳结构,其中,该正电极活性材料层与该隔离层之相互接触结合、该负电极活性材料层与隔离层之相互接触结合系采取下列任一种结合方式:热熔与热贴合。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充电电池之全极耳结构,其中,该圆筒状之堆叠结构系可容置入一圆筒状之金属外壳内,该金属外壳之二端更可分别覆盖结合一具有至少一散热孔之第一封盖元件、一垫片、一锁固元件及一电极头,且该第一封盖元件系分别与该正电极活性材料层之该侧缘之该第一涂布部分及该负电极活性材料层之该侧缘之第二涂布部分接触结合。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充电电池之全极耳结构,其中,该二第一封盖元件、该二垫片、该二锁固元件及该二电极头之相互覆盖结合及二第一封盖元件分别与该第一涂布部分及该第二涂布部分接触结合系采取下列任一种结合方式:雷射焊与超音波焊。;第一图系本创作一种充电电池之全极耳结构一较佳实施例之立体示意图式;;第二图系本创作之充电电池之全极耳结构该较佳实施例之分解示意图式;;第三图系本创作之充电电池之全极耳结构较佳实施例制成一充电电池之立体分解示意图式;;第四图系本创作之充电电池之全极耳结构较佳实施例制成该充电电池之组合透视示意图式;;第五图系本创作之充电电池之全极耳结构较佳实施例制成充电电池之组合示意图式;;第六图系一习知技术之锂电池内之一极板结构图式;及;第七图系该习知技术之锂电池内之极板被卷曲后之结构图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