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用于屠宰场的除臭粉及其制备方法 |
摘要 |
一种用于屠宰场的除臭粉,涉及清洁产品制备技术领域,包括以下原料组成:矿油20-30份、硅藻土60-80份、活性炭10-20份、石蜡35-45份、生物酶6-8份、聚丙二醇6-8份、聚乙二醇5-7份、脂肪醇聚氧乙烯醚6-8份、硫酸钠3-5份、氯化镁2-4份、柠檬酸2-4份、硫酸铜3-5份、香精6-8份。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工艺流程简洁,原料配比合理,成本低廉,原料易得,使用的原料均无污染的原料,不含任何有毒成分,制备的除臭剂量,具有较强的吸附分解能力,保证了室内异味的合理分解去除,同时自身挥发出具有清新的气味,利于长期使用,便于实际的推广食用。 |
申请公布号 |
CN105641728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6.08 |
申请号 |
CN201610052145.5 |
申请日期 |
2016.01.25 |
申请人 |
五河县永明食品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张永敢 |
分类号 |
A61L9/014(2006.01)I;A61L9/013(2006.01)I |
主分类号 |
A61L9/014(2006.01)I |
代理机构 |
安徽信拓律师事务所 34117 |
代理人 |
鞠翔 |
主权项 |
一种用于屠宰场的除臭粉,其特征在于,由以下组分的原料制成:矿油20‑30份、硅藻土60‑80份、活性炭10‑20份、石蜡35‑45份、生物酶6‑8份、聚丙二醇6‑8份、聚乙二醇5‑7份、脂肪醇聚氧乙烯醚6‑8份、硫酸钠3‑5份、氯化镁2‑4份、柠檬酸2‑4份、硫酸铜3‑5份、香精6‑8份。 |
地址 |
233300 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城南工业园区兴潼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