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包括通风机的用于车辆的照明装置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车辆的照明装置(1)、特别是前照灯,该照明装置包括壳体(10),在该壳体中容纳有通风机(11),并且其中,设置有空气引导件(12),利用通风机(11)可产生的空气流能通过该空气引导件在壳体(10)中引导,并且其中,壳体(10)具有维修开口(13),通风机(11)能通过该维修开口从壳体(10)中取出。按照本发明,所述空气引导件(12)与壳体(10)一件式地构造并且在内侧设置在维修开口(13)的前面。 |
申请公布号 |
CN105644418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6.08 |
申请号 |
CN201510786990.0 |
申请日期 |
2015.11.17 |
申请人 |
黑拉许克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G·马蒂纳 |
分类号 |
B60Q1/04(2006.01)I;F21V29/00(2015.01)I |
主分类号 |
B60Q1/04(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邓斐 |
主权项 |
用于车辆的照明装置(1)、特别是前照灯,该照明装置包括壳体(10),在该壳体中容纳有通风机(11),并且其中,设置有空气引导件(12),利用通风机(11)可产生的空气流能通过该空气引导件在壳体(10)中引导,并且其中,壳体(10)具有维修开口(13),通风机(11)能通过该维修开口从壳体(10)中取出,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引导件(12)与壳体(10)一件式地构造并且在内侧设置在维修开口(13)的前面。 |
地址 |
德国利普施塔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