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人体安全检查探测仪的防辐射材料
摘要 人体安全检查探测仪的防辐射材料,按照重量份比例包括:银纤维12‑24份、皮棉纤维15‑28份、聚苯基硅氧烷2‑4份、环氧树脂5‑8份、聚乙烯1‑2份、硅砂3‑9份、氧化铅3‑10份、氧化铜4‑12份、聚乙酸酯7‑15份、聚烯烃1‑8份、聚丙烯8‑16份、磷酸三丁氧基乙酯2‑5份、丁苯胶乳2‑4份、乙氧基乙醇5‑15份、二甲醚2‑6份、硫酸钡1‑5份、含氟树脂3‑12份、纳米碳粉4‑8份、石墨粉5‑14份和铝粉5‑10份。
申请公布号 CN105719715A 申请公布日期 2016.06.29
申请号 CN201610076977.0 申请日期 2016.01.31
申请人 安徽泷汇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王财勇
分类号 G21F1/10(2006.01)I 主分类号 G21F1/10(2006.01)I
代理机构 合肥鼎途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4122 代理人 叶丹
主权项 人体安全检查探测仪的防辐射材料,其特征在于,按照重量份比例包括:银纤维12‑24份、皮棉纤维15‑28份、聚苯基硅氧烷2‑4份、环氧树脂5‑8份、聚乙烯1‑2份、硅砂3‑9份、氧化铅3‑10份、氧化铜4‑12份、聚乙酸酯7‑15份、聚烯烃1‑8份、聚丙烯8‑16份、磷酸三丁氧基乙酯2‑5份、丁苯胶乳2‑4份、乙氧基乙醇5‑15份、二甲醚2‑6份、硫酸钡1‑5份、含氟树脂3‑12份、纳米碳粉4‑8份、石墨粉5‑14份和铝粉5‑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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