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处理猫、狗等宠物遗体的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所提出的这种处理猫、狗等宠物遗体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把猫、狗等宠物遗体火化后,以其骨灰为部分原料,按照宠物主人的设计要求烧制成骨灰瓷和玻璃制品。本发明的优点是引导人们对宠物尸体进行火葬,降低宠物尸体对环境的污染,同时解决了宠物骨灰储存问题,并且满足了宠物主人的思念之情。本发明的另一个优点是:方法简便易行,烧制骨瓷和含有骨灰成分的玻璃制品都可以直接利用现有技术来达成,并且大多数城市都有陶瓷作坊或陶吧,只需加装专业的焚化炉既可实施。 |
申请公布号 |
CN1596623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5.03.23 |
申请号 |
CN200410020028.8 |
申请日期 |
2004.07.19 |
申请人 |
郭志 |
发明人 |
郭志 |
分类号 |
A01K29/00;A61G17/00 |
主分类号 |
A01K29/00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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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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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1.本发明所提出的这种处理猫、狗等宠物遗体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把猫、狗等宠物遗体火化后,以其骨灰为部分原料,按照宠物主人的设计要求烧制成骨灰瓷和玻璃制品。 |
地址 |
300220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477号玫瑰花园1号楼1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