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法医解剖缝合辅助器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法医解剖缝合辅助器,包括钳头A、钳头B、连接轴、钳臂、卡槽A、卡槽B、指环A、指环B、连接槽、腹腔解剖槽、镊齿槽,其特征在于:钳头A和钳头B通过连接轴连接在一起,在钳头A和钳头B的内侧分别设置有镊齿槽,且钳头A和钳头B分别弯向外侧两边45度角,在指环A和指环B的内侧分别设置有卡槽A和卡槽B。指环B外侧设置有方形连接槽,腹腔解剖槽可灵活与连接槽拆分、组合,所有材质均采用不锈钢制作而成。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原理明确,工艺简单,便于携带,易于操作,在解剖过程中能够起到提高效率,规避风险的作用,尤其有助于提高基层法医工作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工作规范化水平。 |
申请公布号 |
CN205307024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6.06.15 |
申请号 |
CN201521142288.2 |
申请日期 |
2015.12.21 |
申请人 |
袁明俊 |
发明人 |
袁明俊;张以刚;张超 |
分类号 |
A61B17/04(2006.01)I |
主分类号 |
A61B17/04(2006.01)I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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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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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一种法医解剖缝合辅助器,包括钳头A(1)、钳头B(2)、连接轴(3)、钳臂(4)、卡槽A(5)、卡槽B(11)、指环A(6)、指环B(7)、连接槽(8)、腹腔解剖槽(9)、镊齿槽(10),其特征在于:钳头A(1)和钳头B(2)通过连接轴(3)连接在一起,在钳头A(1)和钳头B(2)的内侧分别设置有镊齿槽(10),钳头A(1)和钳头B(2)分别弯向外侧两边45度角,在指环A(6)和指环B(7)的内侧分别设置有卡槽A(5)和卡槽B(11)。 |
地址 |
250000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帝景苑小区2号楼7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