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防眩性光学层合体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具有防眩性,同时能够实现优异的防闪烁性和黑色再现性(低辉度下的黑色色阶显示)的防眩性层合体。本发明公开了具有透光性基材和位于该透光性基材上的防眩层的光学层合体,上述防眩层的最外层表面具有凹凸形状,在将凹凸部分的平均倾斜角作为θa,将凹凸的平均粗糙度设为Rz,将凹凸的平均间隔设为Sm,将Rz和Sm的比率ψ定义为ψ≡Rz/Sm时,同时满足下述式(I)及(II):1.2≤θa≤2.5(I);0.004≤ψ≤0.18(II),上述光学层合体的内部浊度值为0%以上50%以下,上述光学层合体的表面浊度值为0.5%以上4.5%以下。 |
申请公布号 |
CN101163993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8.04.16 |
申请号 |
CN200680013229.2 |
申请日期 |
2006.02.21 |
申请人 |
大日本印刷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岩田行光;三上豪一;西村佳泰;儿玉崇 |
分类号 |
G02B5/02(2006.01);G02B1/10(2006.01);G02B1/11(2006.01);G02B5/30(2006.01);G02F1/1335(2006.01) |
主分类号 |
G02B5/02(2006.01)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段承恩;田欣 |
主权项 |
1.一种光学层合体,具有透光性基材和位于该透光性基材上的防眩层,上述防眩层的最外层表面具有凹凸形状;在将凹凸部分的平均倾斜角设为θa,将凹凸的平均粗糙度设为Rz,将凹凸的平均间隔设为Sm,将Rz和Sm的比率ψ定义为ψ≡ Rz/Sm时,同时满足下述式(I)及(II):1.2≤θa≤2.5 (I)0.016≤ψ≤0.18 (II)上述光学层合体的内部浊度值为0%以上50%以下,上述光学层合体的表面浊度值为0.5%以上4.5%以下。 |
地址 |
日本东京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