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动设备的电池能源保护设备
摘要 控制电路(5)按规定的时间间隔测量一个可再充电电池(2)(包括多节串联连接的电池(2a))的电池电压(E<SUB>1</SUB>)、中间电压(E<SUB>2</SUB>)和放电电流(I),根据规定数目的测量操作的平均运行数检测相同的值,同时也检测电池温度(T)。如果电池温度(T)等于或大于一个规定的温度,或者,如果放电电流(I)是等于或大于一个规定值的过量电流(I),或者,如果电池电压(E<SUB>1</SUB>)等于或小于一个规定的值,或者,如果根据对中间电压(E<SUB>2</SUB>)的检测判定各电池容量之间的平衡性衰退,那么,控制电路(5)通过将FET(4)切换到“关”来停止来自可再充电电池(2)的放电。
申请公布号 CN1194229C 申请公布日期 2005.03.23
申请号 CN00803023.5 申请日期 2000.09.11
申请人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发明人 横尾定显;田中健治;浦弘典;河西力
分类号 G01R31/36 主分类号 G01R31/36
代理机构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人 李玲
主权项 1.一种电池电源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一个可再充电电池,其中构成一个放电电路;和放电控制装置,用于控制所述可再充电电池的放电,其中,所述放电控制装置以规定的时间间隔以规定的次数测量所述可再充电电池的电压和放电电流,对于由所述预定次数测量操作组成的每个测量操作单元,从所述测量操作单元的移动平均,检测单元平均电压值,所述的单元平均电压值是在所述规定次数的单元内从所述可再充电电池的电压的平均值计算出的,检测所述可再充电电池的电池温度,以及如果所述电池电压值、放电电流值和电池温度处于下面描述的状态(1)、(2)、(3)中的任何一种状态,则切断所述可再充电电池的放电电路,这些状态是:(1)如果所述电池电压值小于或等于一预定底限电压值的状态被连续检测到,达到规定数目或更多的测量操作次数;(2)如果所述放电电流值等于或大于一预定的过量电流值的状态被连续检测到,达到规定数目或更多的测量操作次数;(3)如果所述电池温度等于或大于一预定的温度。
地址 日本国大阪府门真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