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自动变速器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自动变速器,能够早期检测到发生故障的情况并确定故障部位,最大限度地抑制行驶性的下降。本发明的自动变速器,在车辆运行中反复检测摩擦元件是否发生了故障,在检测出摩擦元件发生了故障后,在将车速降低到规定值以下时(S1、S3),开始进行确定发生了故障的摩擦元件的控制,在确定发生了故障的摩擦元件时(S4、S13、S15、S24、S26、S35、S37),基于被确定的摩擦元件决定可利用的变速级,只利用可使用的变速级进行变速控制(S5、S14、S16、S25、S27、S36、S38、S39)。 |
申请公布号 |
CN10126093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8.09.10 |
申请号 |
CN200810083266.1 |
申请日期 |
2008.03.04 |
申请人 |
加特可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永岛史贵;河口高辉;持山真也;新祖良秀 |
分类号 |
F16H61/12(2006.01);F16H61/00(2006.01) |
主分类号 |
F16H61/12(2006.01)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景刚 |
主权项 |
1、一种自动变速器,具备行星齿轮和多个摩擦元件,通过切换所述多个摩擦元件的联接释放状态而实现指令变速级,且具备作为该指令变速级的多个变速级,其特征在于,该自动变速器包括:故障检测机构,该故障检测机构在车辆运行中反复检测所述摩擦元件中是否发生了虽然输出了联接指令却不能联接的释放故障、或虽然输出了释放指令却不能释放的联接故障;故障部位确定控制机构,在由所述故障检测机构检测出故障发生后初次将车速降低到规定值以下时,所述故障部位确定控制机构开始进行确定发生故障的摩擦元件的控制;自我保护控制机构,在由所述故障部位确定控制机构确定发生故障的摩擦元件时,所述自我保护控制机构基于被确定的摩擦元件来决定可使用的变速级,仅利用所述可使用的变速级进行变速控制。 |
地址 |
日本静冈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