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将农林废弃物转化为可发酵糖的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属于纤维素酶解领域,公开了一种将农林废弃物转化为可发酵糖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将粉碎后的农林废弃物采用蒸汽爆破预处理、水洗,然后进行酶解糖化,酶解糖化过程中使用了活性剂。本发明与以往的方法相比由于添加活性剂阻止了木质素对纤维素酶的非生产性吸附,提高纤维素酶有效浓度,解决了传统水解工艺中酶用量多的问题。本发明具有耗酶量低,工艺简单,糖转化率高等优点。 |
申请公布号 |
CN101338333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9.01.07 |
申请号 |
CN200810021531.3 |
申请日期 |
2008.08.12 |
申请人 |
南京林业大学 |
发明人 |
欧阳嘉;李鑫;陈牧;宋向阳;徐勇;勇强 |
分类号 |
C12P19/14(2006.01);C12N9/42(2006.01) |
主分类号 |
C12P19/14(2006.01) |
代理机构 |
南京天华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徐冬涛;刘成群 |
主权项 |
1.一种将农林废弃物转化为可发酵糖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下列步骤:a.将农林废弃物原料以物理方法粉碎后的农林废弃物采用蒸气爆破处理,蒸汽压力为1.0~1.8MPa条件下维持4~15min;c.将蒸气爆破后的农林废弃物用重量为其干重的5~10倍的水洗涤,洗涤3~5次,至中性,过滤得到蒸汽爆破渣,用作水解原料,晾干备用;d.将蒸汽爆破渣和活性剂置入水解反应器中,加入水、pH缓冲液或者酸碱混溶至固液重量比为1∶5~1∶20,控制pH在3.5~6.0,每克绝干蒸汽爆破渣的纤维素酶用量控制在4~40FPIU/g,在30~70℃条件下进行酶解,搅拌条件:50~300r/min,反应时间为10~48小时。 |
地址 |
210037江苏省南京市龙蟠路159号 |